本報訊 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務中心今年年初爆受賄窩案。鹽田法院近日一審做出判決,中心副總經理李孔朝因受賄獲刑10年,中心總經理譚祁東因受賄獲刑6年。而此前中心文錦渡管理處主任安某儉已因受賄被福田法院判刑5年。
據悉,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務中心2006年從事業單位改制為國企,在口岸擁有大量物業出租獲利,主要負責管理市政府口岸區域內各種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等工作,與深圳口岸辦獨立,並有不菲的維修費用支出。今年10月,福田法院已對先后擔任中心文錦渡管理處主任和基建部部長的安某儉做出判決。
近日,鹽田法院認定譚祁東在2004年到2012年擔任中心主任、總經理期間,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50.7萬元,港幣26.8萬元,判處有期徒刑6年,沒收全部贓款,並處罰金10萬元。
李孔朝在1999年到2012年擔任中心副主任、副總經理期間,收受賄賂39.6萬元,獲有期徒刑10年,並被沒收贓款39.6萬元,處罰金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