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雲南建設廳原副廳長陳錫誠因貪腐一審被判12年。據悉,陳錫誠在副廳長任上一干就是15年。其間,該廳先后換了四任廳長,但他始終原地踏步。特別是以前的下屬成了他的領導后,陳錫誠心裡更加失衡,“很郁悶。想找點兒事情做,麻痺一下自己。”(《楚天都市報》12月12日)
陳錫誠沒有過紙醉金迷的奢侈生活,也沒有男女作風問題,是個非典型貪官。他本人也自視清高,不屑於吃喝嫖賭這樣的低級趣味,而是沉溺於電子游戲和炒股。對此,他給出的說法是,“隻想逃避現實,麻痺自己。”誠然,我們能理解,對於一名曾經青雲直上的官員來說,在副廳長任上原地踏步15年,確實是一種雲端跌落的失意和落寞,尤其是看著昔日下屬成為自己的領導﹔然而,我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用貪腐麻痺自己”的理由。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置身官場,則更難一路坦途。對於呈現“金字塔”結構的干部隊伍而言,當一個政府官員級別越來越高時,他在職務上繼續晉升的機會自然就越來越少。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需求的無限性與政府機關領導職務供給的有限性之間的矛盾,勢必導致相當一部分公務員在升遷過程中遭遇“天花板”,這是再正常不過的現象。如果一旦感到升遷無望,就用貪腐來安慰自己,那還不亂了套?目前我國科級職務以下的公務員佔92%,隻有8%的公務員是副處級職務以上。陳副廳長的“貪腐麻痺論”,令廣大長期在基層默默工作的小科員們情何以堪?
退一步講,陳副廳長倘若對仕途心灰意冷,大可選擇辭職,從而真正“隱於市”,尋找“自我放逐”的感覺。這是他的自由,誰都無權干涉。不過,他沒有隨意揮霍手中權力,犧牲國家和公眾利益來“麻痺”自己的資格。一旦觸及法律底線,必將受到應有懲罰。
事實上,陳副廳長的“麻痺自己”不是“出世”而是“入世”。他所謂的“逃避現實”不過是在逃避“職位原地踏步,下屬變成領導”的現實,在難以獲得更大功名和權位的情況下,轉而追求更多的財富和享受。這種“不提拔就墮落”的報復性腐敗,已然成為一種值得警惕的官場現象。上到“感到提拔無望,趁換屆受賄大撈一筆”的宜賓原副市長陳光禮,下到“升遷落空即仇恨單位和領導,用貪污公款的方式進行報復”的重慶榮昌林業局工作人員彭光偉,相關負面典型不乏其例。
貪腐就是貪腐,卻還要搬出“麻痺自己”的借口來,這樣的矯情至少說明:其一,論資排輩、“能上不能下”的觀念尚未徹底消除。一些人進入官員序列就是登上了上升電梯,坐等“三年一小步,五年一大步”。一旦仕途受阻,便心灰意冷,破罐破摔。其二,懲治和預防腐敗制度的威懾力還遠遠不夠。如果“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每一起腐敗行為都能被及時發現並得到有力查處,恐怕官員都會時刻保持頭腦清醒,焉敢“麻痺自己”?(張遇哲)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