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了解到,民政部正積極推動制定《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條例》。
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孫菁等30位代表提出議案,建議修改收養法。
代表們在議案中提出,收養法雖然對規范收養行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實際執行中仍有些具體問題難以解決,建議對該法進行修改。
民政部提出,代表議案中提出的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年齡不得相差40歲的建議很重要,民政部正積極推動制定《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條例》,通過確立收養能力評估制度,對收養人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作出全面評估。代表議案中關於“收養人雖有子女,但子女有殘疾的,允許收養一名子女”的建議,現行收養法第八條已有相應規定。
全國人大內司委同意民政部的意見,並將與有關部門加強聯系,適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修法建議。(記者陳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