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名不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的行人,接受了每人10元的處罰。昨天,交管部門表示,在對違法行人宣傳教育的同時,處罰也是一種方式。
昨天上午,朝陽交通支隊奧運村大隊民警在慧忠路口對不看紅綠燈穿行馬路的“中國式過馬路”行為進行了集中整治。僅半小時的時間就查處了19名闖紅燈的行人,進行罰款10元的處罰。“交警要動真格的,看來要遵守交規,愛護錢包和生命!”很多市民對於嚴查行人交通違法行為持支持態度,認為罰款額度太小,應該多罰點。
記者從奧運村交通大隊了解到,加大對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違法行為的整治是按照市公安局要求,從即日起至明年3月,市公安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在全市范圍內對九類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發起集中管理整治專項工作。首當其沖的就是路面非機動車闖燈越線、騎車帶人、逆行以及行人違反交通信號等違法行為。
交管部門表示,行人違反交通信號可以教育警告,也可以處罰,罰款是一種處理手段。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不過,並非全市交警都採取罰款手段處理亂穿馬路的行人。一位一線交警表示,對於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交警主要是以勸說教育為主。一位從警41年的交警告訴記者,“中國式過馬路”的行為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時都很少見,后來隨著流動人口增多,在九十年代初期增多。對於違法的行人,交警一般都是以宣傳教育為主。(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