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前門街道原書記羅少杰雇凶殺情婦受審(圖)--時政--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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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前門街道原書記羅少杰雇凶殺情婦受審(圖)

2012年12月05日07:36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羅少杰(資料圖片)

  本報訊 (記者孫思婭)前天,轟動一時的前門街道工委書記羅少杰雇凶殺情婦碎尸案在法院開庭審理,因被告人家屬以該案涉及個人隱私為由提出申請,法院沒有公開審理此案。檢方建議對羅少杰判處死刑。

  雖然此前有消息稱,警方破案后,曾從羅少杰位於國瑞城的家中搜出大量現金,但是此次檢方指控羅少杰的罪名僅有故意殺人罪,沒有涉及貪污、受賄的經濟犯罪。

  記者了解到,檢方指控,羅少杰因為感情問題與被害人熊某發生矛盾,后起意殺死熊某。2011年9月,羅少杰分別找到馬衛華和葉學軍,商議指使殺死熊某,並為此向兩人提供了資金。檢方認為,羅少杰、馬衛華和葉學軍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朱小鵬和張大鵬構成毀滅証據罪。

  據了解,此案庭審從上午10點一直到晚上8點。對於指控,5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認罪。

  在庭審的最后階段,檢方對羅少杰建議判處死刑。聽到這一建議,羅少杰很意外,並開口問道,“為什麼要建議我死刑?我不能理解”。對此檢方指出,羅少杰沒有揭發檢舉、自首等從輕情節,雖然他一開始就承認自己雇凶殺人,但是始終不承認曾要求他人分尸。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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