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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蒼南數百戶村民為高鐵拆遷7年無安置

2012年12月05日06:27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到2012年10月,蒼南站正式通車已經3年。被征地、拆遷的922戶村民歷時7年無安置。當初《溫福鐵路蒼南段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中的安置房一間也沒建起。

  遺留問題

  2005年10月12日,溫福鐵路蒼南段正式動工。蒼南段23.97公裡,經過龍港、靈溪、鳳池、浦亭、橋墩五個鄉鎮,34個行政村。目前,除靈溪鎮外,龍港、浦亭、鳳池、橋墩4個鄉鎮已安置。

  靈溪鎮站前段涉及山東村、東山村、新橋村、五垟村、山南村,周嶺村等9個村。靈溪鎮佔拆遷安置總量達到八成。靈溪鎮是蒼南的縣城所在地也是火車站所在地,重中之重在五垟村、恰圍村、山東村、新橋村、東山村,這5個村集中在火車站周圍。

  寸土寸金。鐵路工程開工到通車的幾年間,火車站周圍的普通農房從萬元左右躍至數百萬。價值愈高,市場關注度亦熱。

  問題發生在2006年8月,新橋村。村民發現村干部違規操作。情況反映到浙江省檢察院,省檢察院責成蒼南縣檢察院立案偵查。

  “鐵路指揮部的領導認為,蒼南百年來第一次建鐵路,工程又是國家重點工程,剛動工就被立案查處,社會影響太壞,建議內部成立檢查組先自查。”知情人士透露。

  核查發現部分村民作假、不符合安置、人為操作等情況,並上報縣檢察院。

  東山、五垟、恰圍3個村也發現100多戶存在問題。到2007年其他村的問題陸續發現。

  此后溫福鐵路蒼南段工程指揮部(下稱蒼南指揮部)要求檢查組匯報相關情況。情況上報了一部分就中斷了。

  結果不難猜。檢查組不再介入,解決不了也安置不成,事情就這樣拖下來。典型案例有2006年溫福鐵路蒼南段工程指揮部文件指出村民林合聰(其子為村干部)提供虛假憑証,其所涉拆遷安置地基被撤銷。到2009年的地基安置公示中仍有該村民,明確要取消的安置沒有取消。

  時間倉促、政策吃不透、工作方式方法有不妥是當時工程指揮部總結的經驗。至今,蒼南指揮部先后更換五任主要負責人。同時,靈溪鎮指揮部原主任、副主任兩人在拆遷中因受賄被查處﹔新橋村原村書記在安置分配中受賄被判刑﹔洽尾村原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兩人同樣在拆遷中受賄被判刑。

  “每個負責人走了都會遺留很多問題,問題都推到上一任。”接近蒼南指揮部的人士指出。採訪中,村民們訴苦,現在相當一部人在上訪,找政府、找媒體,到縣裡、市裡、省裡甚至北京。“這也是指揮部老大難問題,每次勸訪也花了很多錢,何苦呢。”前述知情人士嘆到。

  眼下,溫福鐵路溫州段沿線的平陽、泰順等縣的拆遷安置工作已完成,鐵路工程指揮部也已撤銷,唯獨蒼南。

  畏不公

  遮掩著修補,並不能解決問題﹔合法與不法在於錢權的暗箱運作,不法的利益已經裝在口袋,沒有獲得利益的四處上告,現實的邏輯就這麼走下來。

  利益所在,紛爭隨至。毗鄰的村民都清楚各家的情況,誰能安置,安置多少,彼此心中有數。“憑什麼他的可以安置,我的不能安置”,採訪中多位村民這樣詰問。一些暗箱中安置的地基流入市場。時間后移,經多次轉手交易后,當初二三十萬的地基已漲至數百萬,這樣的情況在違規安置指標中佔多數。

  與地價一起高漲的還有村民的矛盾。眼看不法的安置能獲得高額的市場回報,紀委、檢察院、市裡、省裡,一些村民開始公開舉報暗箱操作。各自的生存智慧,衍生出一場扭曲的“變形記”。922戶村民中209戶查實有問題,此外不符合安置標准的部分村民私下活動,派生出合法的安置指標。剩下的多為無權勢的村民。

  安置之初,官方的土地証、房產証為主要依據。1987年土地法頒布實施,怕麻煩還要交錢,百姓蓋房基本不去辦証,當時蒼南縣還未從平陽縣劃出。“有土地証的不到1%,大部分房產是87年分縣后造的”。

  符合這一條件的村民很少,拆遷安置標准放寬到以1992年國土資源部土地航拍圖為准。這個標准沒有法律依據,但蒼南全縣統一為這個標准。涉及靈溪鎮拆遷的1000多間民房,符合這個標准的隻有一半。

  經多次協商,對涉及鐵路拆遷安置的標准再放寬到1998年浙江省的航測圖。這一航測圖相比此前所定標准后推了6年。1998年10月31日以前的房產均可以按照拆遷安置標准執行。不符合安置標准的209戶村民就屬於1998年10月31日后的房產。問題在於早前209戶中安置的地基大多己進入市場並多次轉手交易。

  以目前市場價值估算,209戶的房產總值超過2億元,如果要追回這些流入市場的地基,倒查是一個辦法,前提是中間任何一個環節都要保証不出問題,難度可見。

  “協議簽了,公共實施費也繳了。當時(政府)不簽協議我們也不會拆,現在拆完了說收回協議當然不行。按合同法政府是不是違約?”一些村民對收回當初安置的地基頗為不滿。

  如何善后

  蒼南指揮部的章主任向記者介紹,目前已有100多戶的安置地基已經收回,剩下也會陸續收回。記者從相關渠道了解到,這收回地基的100多戶,當初確實是簽了協議,因為暗箱運作,協議存留在指揮部,無法上市交易。被檢查組發現后內部處理了。這部分有六七十戶。其他的是關系戶、機關干部的,難以逃避,且交易后產生利潤,安置的地基追回后也不再追究。

  更多矛盾還存在於1993年后新建住房的村民中。這一群體的村民所建房屋都是被定性屬於必拆范圍,而且沒有補償。對於這樣的結果,很多村民難以承受。一些無房的村民認為,住了20多年,現在一句違建就都拆了,無法接受。據村民反映,在1995年、1996年有一批屬於這種情況的房屋通過繳納罰款而成為合法的房屋。

  有知情人透露,如果以1992年國土資源部土地航拍圖為准的話,那靈溪鎮壩頭村的村委會大樓也屬於違建范疇。

  征地制度改革首先要動的就是地方政府的“奶酪”,而最大的阻力無疑來自地方政府。

  村民希望獲得公平而務實的答案,但在敏感而難解的蹺蹺板兩頭,地方政府顯然沒有給出合格的答卷。目前看來,解決問題指日難待。

  高鐵,帶來利益,也攪動全局。

  自高鐵始建,提速是注定的,盡管耗資千億。因為巨資,各方利益糾葛,錯綜纏繞。違規招投標已然觸目,拆遷腐敗更令人寒徹。

  為高鐵讓路,面臨拆遷。有多少是因基層中飽私囊,不按標准賠償、安置而形成的釘子戶?沿線基層單位征地安置的諸多亂象,造成的遺留問題何時能夠得到根治?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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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段欣毅、耿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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