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教育部公開選拔三所直屬高校校長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繼續深化高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進一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大學校長選拔任用制度,為高等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提供組織保障,教育部決定面向海內外公開選拔三所直屬高等學校校長。現公告如下:
一、公選職位
北京科技大學校長
北京中醫藥大學校長
中國藥科大學校長
二、報名條件
報名人員除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積極擁護並能夠認真貫徹執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
(二)熟悉高等教育規律和高校教學、科研工作,熟悉高水平大學和相關行業領域教育辦學規律與特點,有較強的行政管理能力、豐富的辦學治校經驗和較高學術水平,具有博士學位和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三)任職后能全身心投入學校管理工作。
(四)工作經歷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現任普通高校校長或黨委書記﹔
2. 現任普通高校副校長或黨委副書記且任副校級2年以上﹔
3. 現任相當於普通高校副校級領導職務2年以上,且具有普通高校中層正職領導職務3年以上工作經歷﹔
4. 具有境外大學校長、副校長任職經歷,或境外著名大學現任院長(系主任)3年以上。
(五)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特別優秀的可以適當放寬,但不超過55周歲。計算年齡和任職的截止時間均為2012年12月23日。
(六)中國公民,且沒有國外永久居留權或者當選校長后自願放棄國外永久居留權。
三、工作程序
(一)報名。報名時間為2012年12月4日至12月23日。採取個人自薦、3人以上聯名舉薦或組織推薦方式在網上進行報名,3個崗位可同時兼報。報名需登陸教育部門戶網站按要求填寫、上傳報名登記表(http://www.moe.edu.cn),並在2012年12月23日17時(北京時間)前將報名登記表以及本人身份証(護照)、工作証、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証書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教育部公開選拔直屬高校校長工作辦公室的電子郵箱(xiaozhang@moe.edu.cn)。上述材料的復印件要通過特快專遞郵寄到教育部公開選拔直屬高校校長工作辦公室。3人以上聯名舉薦或組織推薦的,需經被推薦人本人同意,同時以特快專遞提交材料。教育部公開選拔直屬高校校長工作辦公室收到網上報名登記表后將及時與本人聯系確認。教育部公開選拔直屬高校校長工作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
(二)職業素養綜合評估。依照規定標准,對報名者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素質能力進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按照1:3至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名單及個人有關情況將在教育部門戶網站和職位所在高校校園網進行公示。
(三)面試和面談。擬於2013年1月上旬進行面試。面試採取競職演講和考官提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位面試者面試時間為50分鐘,其中競職演講20分鐘,提問30分鐘。面試結束后,在教師干部代表和學生代表中進行民意測驗。面試和民意測驗后,由遴選委員會主任、副主任與面試者進行面談。每位面試者面談時限為30分鐘。綜合面試、民意測驗、面談等情況,按照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四)組織考察。按照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人選的政治品質、管理能力等。
(五)決定任職人選。教育部黨組討論決定各公選職位擬任人選,並通過教育部門戶網站和職位所在高校校園網進行公示。公示后,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並向社會公布公選結果。公開選拔任用的校長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另行安排工作。
四、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單大木倉胡同35號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公開選拔直屬高校校長工作辦公室)
郵編:100816
電話:010-62289785
電子郵箱:xiaozhang@moe.edu.cn
本公告由教育部公開選拔直屬高校校長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教育部公開選拔直屬高校校長工作辦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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