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推諉依法處理
衛生部要求,醫療機構要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艾滋病防治條例》有關要求,嚴格落實首診(問)負責制。對門診、急診、住院和自願咨詢檢測過程中發現的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要積極、科學、妥善地做好接診和相關處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者拒絕診治。
衛生部要求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力度,保証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對推諉或者拒絕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診治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明確患者轉診流程
衛生部指出,在不具備提供相關醫療服務診療條件時,醫療機構要及時將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轉診至定點醫院,或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由衛生行政部門協調轉診等相關事宜﹔不適宜轉診的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定點醫院相關醫務人員到接收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服務工作。
衛生部要求,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醫務人員全員培訓,重點培訓艾滋病診療方案、感染控制措施、工作流程等。醫療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切實做好醫務人員艾滋病職業防護和醫院感染控制工作,科學制定相關工作預案,如出現意外情況要及時妥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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