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8日电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根据市纪委巡查后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大对标、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进一步加大自身建设力度,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工作开展。”12月8日上午,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法仓向前来回访的市纪委巡查组汇报。据了解,石家庄市纪委目前正在全市开展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巡查,现已对全市10个县(市、区)纪委和2个市直纪检监察机构进行了巡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自身监督,今年7月份,石家庄市纪委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采取集中巡查和专项巡查两种方式,重点围绕监督检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问题情况;依纪依法按程序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情况;遵守办案纪律、安全文明办案情况等八个方面,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实行常态化巡查。
据悉,该市正在进行的集中巡查由市纪委常委会任命巡查组进驻被巡查单位,通过民主测评、听取意见、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举报、延伸巡查等方式进行。下一步开展的专项巡查将根据来信来访情况及有关部门集中反映的问题,确定1至3项巡查内容,通过听取同级党委政府的意见建议、调阅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受理举报、提出整改意见等方式进行。
为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该市将巡查结果作为对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被巡查单位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由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进行初核,需立案的按有关程序处理;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由市纪委监察局有关室(处)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