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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发言摘编

2019年05月22日05:36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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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

  北京市政协主席  吉  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市政协始终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努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地生根,切实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通过这几年的实践,我们有以下体会: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专门协商机构才能“专”出特色。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搭平台、聚共识上。在党委领导下规范协商议题提出机制,政协协商实现了与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基层协商等的有机衔接,为政协把握自身性质定位、发挥协商平台作用创造了条件。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专门协商机构才能“专”出优势。人民政协具有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独特优势,在党委领导下,把政协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为政协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在实践中,我们广泛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创新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促进上情下达与下情上传有机结合、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专门协商机构才能“专”出质量。人民政协必须把履职质量放在突出位置,把提质增效贯穿履职全过程。在党委领导下健全完善政协协商的程序机制,建立有效的制度体系,为提高政协履职质量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党委的重视支持进一步激发各党派团体和各界委员的履职积极性。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专门协商机构才能“专”出成效。人民政协的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最终要体现到服务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上来。在党委领导下,建立规范的协商成果办理、落实和反馈机制,有利于委员提出的真知灼见更多转化为决策,有利于党委政府的决策意图得到委员和各界群众的广泛认同,达到凝聚人心、凝聚共识的效果。

  

(责编:白宇、邓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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