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整改:6月以来党纪处分25名违纪人员 其中司局级7人

2016年12月29日15:37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29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6月30日至8月30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12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向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情况通报称,今年6月份以来,在已查处的违纪人员中,给予党纪处分25人,其中司局级7人,处级及以下18人。给予政纪处分11人。给予诫勉谈话21人,其中司局级7人,处级及以下14人。同时,正在对5名涉嫌违纪人员进行立案审查。注重发挥纪律审查的威慑力,召开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对部分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形成震慑,警钟长鸣。

通报全文如下:一、坚决贯彻中央部署要求,以坚强的领导把巡视整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牢

部党组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扎实推进管党治党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按照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的要求,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坚决统一思想。10月12日上午,中央第六巡视组向部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后,当天上午部党组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巡视整改落实意见。党组同志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为部党组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出了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专项巡视是对部党组近年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面体检,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深刻党性洗礼和警示教育,是党中央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代表中央的意见和要求,体现中央的权威。部党组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完全接受、坚决整改、决不贰过,做到条条有措施,件件有着落,确保有实效。部党组坚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与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中央对部党组的重大政治考验,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的反馈意见上来,统一到中央巡视办对巡视整改提出的工作要求上来,强化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部党组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巡视反馈意见的当天,就成立了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部党组书记、部长陈政高同志担任组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易军同志,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石生龙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党组同志、副部长和总师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易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部党组书记、部长陈政高同志认真履行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各单位巡视整改工作担负起领导责任。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和部管社团分别成立了本单位巡视整改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门工作班子具体抓,有力保证了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11月2日,部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存在问题,对号入座,剖析根源,明确责任。11月30日,部党组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为主题再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要坚决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后续整改工作。部直属各单位都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落实整改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整改目标。结合巡视整改要求,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盘点,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分析,印发了《中共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六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工》,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梳理为48个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所有问题都明确了责任人、责任部门、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明确了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了周密严谨、切实可行,可量化、可检查、可追责的整改方案。10月19日,召开部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各单位全面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认真对照中央专项巡视意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查问题、找差距、定措施、抓整改,形成上下联动的巡视整改工作局面。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违规培训办班收费、基层党建、违规出国(境)、经商办企业、在社团兼职取酬、超标准接待、多占住房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取得实效。部党组明确,推进整改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巡视整改以来,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对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明确任务和要求并加强督促落实。注重加强对各项整改任务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动态管理,坚持每周一调度,一项一项狠抓落实。11月3日、10日、17日,部党组连续三周每周召开一次党组会逐项研究有关问题的整改,推动工作落实;巡视整改期间,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4次召开调度会、3次召开办公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促调度巡视整改工作。同时,注重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堵塞漏洞、扎紧篱笆。巡视以来,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共修订或新制定120项规章制度,其中,新制定88项,修订32项,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以有力的措施把巡视反馈问题逐条纠正、逐项落实

(一)关于“‘四个意识’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关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招法不多”的问题。

1.加快推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针对中央巡视提出我部“承担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任务166项,很多工作没有推动”的问题,部党组高度重视,明确将加快推进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工作主线,以问责机制的建立和实施为抓手,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已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和3次调度会,要求各单位对照分工方案,对166项重点任务逐条梳理,逐项研究,抓紧推进,确保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报请国务院下发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出台了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制定实施了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与历史建筑确认工作方案,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技术指南,就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方面加快了标准定额编制,就城市管理、地下管线管理、城市设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等方面加快了法规起草制定步伐。定期印发通报,督促各地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进任务落实,采取晒清单排名次的方式,对各地完成违法建设治理、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认等量化工作指标情况进行直观反映。当前,我部承担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各项任务推进速度明显加快,进展顺利。

2.积极推动全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10月9日,经中央编办批准,部城市管理监督局正式挂牌成立,负责指导全国城管执法工作。牵头建立了全国城市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了首次全体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启动了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制定了处级以上城管干部轮训工作方案,已经培训厅长、市长、城管局长近600人;起草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指导地方改革创新,全国已有20个地区的64个城市开始先行试点,有的地方在立法、体制机制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已经取得了进展和突破。

3.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房地产市场关乎国计民生。部党组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积极开展调研,狠抓热点城市控房价,三四线城市和县城去库存,以及规范整顿市场秩序等工作。

二是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改革趋利避义”的问题。

1.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向国务院审改办建议再取消2项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订《城市绿化条例》,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认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通知》,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统一审批标准,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动态监管,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大力整治“大政府不作为、二政府乱作为”的问题,收回部机关委托协会学会承担的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由部机关统一承担,严格管理。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部内分工方案》,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坚决整治“红顶中介”;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

2.注重加强取消审批后监管和服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及设立依据进行再清理,不得违法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违法增加或减少行政审批条件;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对于已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不得以备案、核准等方式进行变相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仍需加强监管的,积极制定配套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职能,防止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出现监管职能缺失或者不到位的现象。针对2002年燃气和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审批取消后存在的法规制度调整不及时、监管措施跟不上、基层管理部门能力不足,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问题,已从完善法规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监督检查、曝光典型案例等方面提出了整改措施,将严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

三是关于“履行部门职责使命缺乏担当”的问题。

1.大力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关于“规划执法不力”的问题,召开了全国城乡规划改革座谈会,提出改革城市规划监督机制,由原来以重点案件查处为主的监督方式,改变为点面结合;扩大城市规划实施监督范围,将城市规划监督管理重点指导范围扩大到所有市县;建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全面评估机制,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强化违反城乡规划重点案件查处工作,实现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副省级及以下城市全覆盖;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清查处理整治违法建设。关于“规划审核周期过长”问题,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在总体规划申报内容上减负;制定了改进部际联席会制度、压缩和简化审查程序的方案,提出将我部审查周期控制在5个月之内;针对涉及轨道交通建设等民生项目,提出了总体规划修改的简化程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总体规划审批进度的通知》,强化省级职责。

2.加强行业数据统计工作。系统梳理了行业数据需求和掌握的统计信息,立足于聚合行业数据资源,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同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现状,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对行业统计工作的职责分工、制度设计以及数据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3.加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力度。印发《关于做好有关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对本地区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摸清底数,细化分类,明确责任,分解到市县,并建立台账和按周调度工作机制,实行逐一销号。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对8个省(区)进行了实地督导,对4个省(市)进行了集中会商和督促。结合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公租房建设和管理专项督查成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租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点解决公租房建设和分配入住管理问题。加快住房保障立法,为强化保障房分配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4.大力推动建筑业改革发展。部党组高度重视建筑业改革,部领导多次带队赴有关企业和地方调研,与建设主管部门、企业负责人和建筑工人座谈,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系统总结了建筑业近40年来的发展经验,梳理了制约建筑业发展的10个主要矛盾和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思路和措施,起草了《关于深化建筑业改革促进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了21条政策措施,推动建筑业改革不断深入。

5.着力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针对城市建设“大洋怪”,以及千城一面、马路拉链、城市看海等问题,部党组高度重视,制定和采取了多项措施。在解决城市乱象、千城一面问题上,制定了《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城市设计技术管理基本规定》《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的指导意见》,先后召开了城市设计现场会、城市规划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各地改革完善城市规划,积极开展城市设计,突出做好城市重点地区、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开展试点示范和城市设计培训,积极建立培育城市设计队伍。在解决马路拉链问题上,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截至11月底,今年已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947公里,年底前确保开工建设2000公里以上。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加强管线立法,《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解决城市看海问题上,制定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补短板”工作方案,实施地下排水管渠(管廊)、雨水源头减排工程、城市排涝除险设施建设、城市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4大工程;编制了《全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印发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和《关于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积极做好地下空间“多规合一”,有序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

部党组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直属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梳理归纳了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13个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组织开展基层党建专项整治,推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重点抓了5个方面的工作。

1.切实强化思想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不断强化党员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及时把握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章党规,坚持搞好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强化学习效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主题活动,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着眼加强基层班子建设,截至目前,17个到期应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已全部完成换届,10家设置党委的单位有9家已成立纪委,配备了纪委书记,加强了党建工作力量。

3.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注重加强对中心组学习、党建述职考核、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督导和检查,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修订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中心组学习质量效果。组织机关广大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制作了“三会一课”学习笔记本下发到各支部,作为年终党建考核必查内容。

4.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团党建工作的意见》,以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为主线,从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抓好理论武装、严格组织生活制度、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人、强化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设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责编:尹深、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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