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基层党建,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委党组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把党建与业务有机结合,对党的建设缺失、党员管理不规范、党组织不按时换届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配齐配强直属机关各级党务干部,加强直属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力度,推动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委直属机关启动了党建综合督查工作。建立了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认真完成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着力解决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两张皮”问题。继续推广和运用支部工作法,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为基层党支部推荐提供了《党支部工作手册》《党支部书记实用手册》等工作用书,不断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
二是把党建工作与推进深化医改有机结合起来。委党组成员充分利用参加有关省份综合医改试点启动会和赴医改联系省份调研的时机,明确要求各地加强党对深化医改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深化医改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正在编制的“十三五”深化医改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医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正在起草关于建立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强调在建立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中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各级各类机构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在深化医改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制定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要求重点在高级知识分子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完善党员档案保管归档流程,指导直属机关各单位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推动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快完成换届工作,明确要求设立党委的单位必须设立纪委,委机关各司局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必须由司局级干部担任。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了党委及基层党组织的换届工作,设立党委的直属单位均设立了监察室。至此,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党组织按照委党组的要求,全部按期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组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专项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各级党组织已经完成党员组织关系的集中摸排、联系查找和登记造册;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专项检查工作正在积极稳妥推进。
四是配齐配强直属机关各级党务干部。加强直属机关各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分析直属机关各单位党务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的结构,认真梳理党务干部队伍职位职数空缺和到龄干部情况,及时调整补充配备空缺岗位党务干部,督促直属机关各单位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
五是实现直属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和专职党务干部培训全覆盖。从5月中旬开始,分8期对委直属机关800多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了全员培训,通过问卷形式考察学习效果,收集学习感言,促进了基层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六是组织制订《关于加强和改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公立医院党委在公立医院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拟会同有关部委联合发文。组织召开“加强医院党建工作研讨会”,听取了100多家大型综合公立医院的意见和建议;召开医院思想政治工作专题会议,听取了相关意见建议。召开委属委管医院工作会议,对医院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出要求,配齐配强委属委管医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研,研究制订《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3.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效落实。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委党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完善出国(境)规章制度,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印发在委直属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2016年上半年委党组会议8次听取和研究直属机关重要党建工作;分别召开直属机关和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印发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意见表。建立了委党组成员约谈分管单位领导制度,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利用新媒体加强廉政宣传教育,设立“卫生计生廉政之窗”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65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
二是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委党组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改进机关作风,对委直属机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回头看”,集中处理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问题并通报了4起典型案件。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早打招呼、早提醒。开展调查摸底,梳理突出问题,重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篇幅,上半年委机关发文同比下降39%。严格会议管理,2016年会议计划不超过2015年,上半年会议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机关内网办公系统正式运行,全面推进无纸化办公,机关运转效率大幅提高。
三是进一步完善出国(境)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年度出访计划,严格落实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委直属机关外事管理工作。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对因公出国(境)相关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意见》,做好因公出国(境)政审和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
四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委党组旗帜鲜明地支持驻委纪检组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驻委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了逐一梳理、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对这些问题线索正在依纪依规进行全面、客观、及时的核查处理,凡是违反党纪国法的,都要一查到底、严肃惩处,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医政医管局原局长王羽因涉嫌受贿犯罪于2016年6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办理。研究制订委党组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推进委党组巡视和问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5月中旬,委党组正式启动了2016年第一轮巡视,对11个直属和联系单位进行了巡视,9月将启动第二轮巡视,年底前实现对直属和联系单位的巡视全覆盖。进一步规范直属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党纪处分等办理程序和文书,增强执纪办案工作的严肃性。
4.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不断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
针对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委党组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直属机关各级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退(离)休干部社团兼职、违规取酬等问题,抓好选人用人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组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制定《关于落实中组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列出13条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加强直属机关各级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队伍规划,积极推进干部培养、教育和使用相统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注重在动议环节加强调研,坚持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加强任前审查核实,严格实行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考察对象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坚持任职前公示制度,平级转任重要领导职务的要履行考察程序。加强干部工作统筹力度,分析干部队伍情况,配齐配强直属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二是加强人事工作制度建设。组织修订了委机关和直属联系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办法》《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表》,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任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梳理职位职数空缺和到龄干部情况,做好干部按规定退休工作。2016年上半年,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干部退休,加强干部交流。组织开展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制定工作,要求各单位准确界定单位职责,明晰职能、理顺关系。
三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组织完成2015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综合汇总工作。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拟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对象,均按要求进行抽查核实,切实发挥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警示和把关作用。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核查要求,认真开展档案审核和组织认定工作,基本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核查。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改进和完善承担教学科研职能的直属和联系单位领导人员兼职管理的暂行规定》,对直属和联系单位领导干部兼职作出具体规定。
四是提高人才工作的系统性、前瞻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研究制订《“十三五”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对卫生计生人才工作作出统筹规划和战略布局;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委直属联系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减轻医务人员考试负担。
五是进一步规范退(离)休干部社团兼职、违规取酬等问题。开展离退休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摸底调查、清理规范工作,规范审批管理,要求离退休干部限期辞去不符合兼职管理规定的职务,兼职不取酬。
(二)坚持制约权力,加强行业监管,不断规范社团组织管理。
围绕中央第十五巡视组指出的权力制约不到位,行业监管不得力,社团组织管理不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整改。
1.加强监督制约,推进权力规范运行。
针对权力制约不到位,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权力监督制约不到位,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委党组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专家技术管理权力的制约,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权力制约,进一步改进评审评价,规范项目委托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是加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权力监督制约。评估廉政风险点,防范廉政风险。重点梳理A级权力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提醒机制。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廉政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对医院的管理监督,规范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项目管理。
二是加强对专家技术管理权力的制约。转变政府职能,把科技重大专项纳入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将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改建成为项目管理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修订《医药卫生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廉政规定》和《医药卫生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不同阶段技术专家的管理内容。
三是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权力制约。规范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权力,完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使用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大型医用设备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把大型医用设备监督管理信息平台接入政务大厅,实行窗口“一站式”管理,受理、办理、评审和审批分开,并积极推动第三方独立评审。
四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委托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委托办事计划管理的通知》和《2016年委机关委托办事计划》,加强委托办事计划管理。研究制定了委机关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购买服务试点,减少委托办事数量。修订委托办事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五是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培训,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提出建立政府采购负责人及联络员制度等工作要求。监督指导药具管理中心依法规范开展2016年避孕药具的采购工作,监督指导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落实审计整改任务。
2.加强行业监管,切实纠正不正之风。
一是加强预防接种管理服务。举一反三,深刻吸取“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教训,以向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行业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会同有关部门调整国家免疫规划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组织修订《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疫苗采购供应和接种工作,印发《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的管理与指导,召开了2016年全国预防接种工作会议,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地方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情况开展督导调研,在全国部署开展预防接种专项检查。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职责。拟订《纠风工作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十三五”规划》,完成2016年第一批5所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将于9月底前完成2016年15所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研究制订高值医用耗材编码规则。大力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
三是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印发《201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要点》,要求抓好落实。印发《关于4起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典型问题的通报》,通报反面典型,强化警示教育。落实《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商业贿赂共防共治工作的意见》,完善工作机构,加强与检察、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严肃查办违反“九不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3.加强社团管理,规范社会组织发展。
针对社团组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委党组履行监管职责,对主管、挂靠的社团组织加强管理,引导社团组织坚持正确的办会宗旨。
一是加强对社团组织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督促各社会组织加强自身领导班子、工作队伍和党的建设,推进社会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按照脱钩联合工作组统一部署,推进行业协会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脱钩工作。
二是引导社团组织坚持正确的办会宗旨,坚持公益性。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规范社团组织接受公益事业捐赠行为,督促各社会组织坚持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
三、继续抓好整改落实,促进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
通过中央巡视和2个多月的全面整改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和全系统党员干部认识到,政治巡视极大触动了自己的思想,深刻强化了自己的“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精神上集中补了“钙”,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党组同志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对照“六项纪律”“三大问题”“三个重点”剖析问题,找出症结,全面整改,各项改革任务有了新举措和新变化。中央巡视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反响热烈,希望发现问题,倒逼改革,促进发展。目前,一些问题已经得到解决;还有一些涉及体制机制的复杂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专项巡视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改革发展的能力。
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不断增强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把维护人民健康作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大健康”理念,牢牢把握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加强委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加强事业改革发展战略问题思考和研究,做好顶层设计,增强前瞻性和预见性。团结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团结带领系统上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在深化医改方面,继续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加强研究,破解人才队伍建设、分级诊疗、降低虚高药价、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等关键改革难题;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关注的改善医疗服务、儿科医疗服务改革发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问题;研究解决医务人员关心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疗秩序等就医问题,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强化督促检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解决好政策措施“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注重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快《基本医疗卫生法》《中医药法》等立法进程,加强行业综合监督。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尊崇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加强行业系统精神文明和医德医风建设,大力整饬行业不正之风,抓紧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树立行业清风正气。
(三)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改革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任程序,切实清理兼职取酬问题。加强干部交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抓早抓小,教育敦促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选对用好、看住管好干部。继续做好司局级干部组织调训,加强青年干部培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按照整改计划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盯住问题不放,一抓到底,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
(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珍惜和运用好中央专项巡视成果,坚持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为最高使命,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自觉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到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全过程,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实施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建立更加完善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服务监管体系,以及更加完善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行业发展的实际和卫生计生工作规律,制定继续前进的目标,为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制定可操作的“中国方案”,以健康中国建设的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10-68792143
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巡视整改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电子邮箱:xszg@nhfpc.gov.cn
中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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