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约车屏蔽目的地防挑客
征求意见稿对网约车相关术语进行了规范。如:即时用车服务是“约车时间和车辆按约定到达上车地点时间间隔不大于30分钟的服务”。
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平台“不应拒绝约车人提出的3日之内的预约用车需求”。
为保证乘客的信息安全和人身安全,征求意见稿明确,客户端应用程序应具备以下功能:个人电话加密功能,乘客与驾驶员之间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沟通联系;“一键呼叫”功能,乘客遇紧急情况使用时,能够实现车辆实时动态信息及驾驶员信息向网约车经营者自动发送;不应将乘客对单次服务行为的评价结果直接反馈至驾驶员。
记者了解到,目前优步、滴滴等网约车软件都对个人电话加密了。据程国华介绍,主流的网约车软件多已经具备“一键呼叫”功能。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即时用车服务,平台推送信息应屏蔽乘客下车地点。
为什么要屏蔽乘客的目的地?程国华解释说,在传统巡游车中,有乘客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就是告诉司机要去哪儿之后,司机却说不能去,也就是拒载、挑客的情形。在网约车服务中,如果平台让司机知道了乘客的目的地,就给他挑客、拒载提供了条件。基于此,要求平台屏蔽掉乘客的目的地。
乘客可选择现金结算车费
虽然目前网约车软件几乎都是网上结算,但征求意见稿提出,“到达下车地点后,平台应通过手机短信或客户端应用程序告知本次用车服务费用,约车人或乘客可通过现金或非现金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对此,程国华解释说,规范是站在保护乘客权益的角度作出这一规定的。虽然大多数网约车用户接受网上结算,但不排除有乘客出于保护银行账号安全考虑或由于微信的钱不够等情况付现金。
关于开发票,征求意见稿明确,“到达目的地后,主动向乘客提供相应本地出租汽车发票,集团用户统一开具或者约车人、乘客另有要求的除外”。
程国华表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就此,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发票应该是本地出租汽车发票。一般来说出租车要当面给发票,也就是“出具”,但网约车中有一些特殊情况并不能当场出具,这就需要“提供”发票。这些特殊情况包括:比如集团用户,一次性充了很多钱,发票已经开过了;再比如,乘客有要求的,打车积攒一段时间,再一次性寄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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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3个月内应制定网约车实施细则
京华时报讯(记者沙雪良)日前,交通运输部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两个文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城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两个文件为依据,结合地方实际,3个月内完成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
通知指出,两个文件赋予了地方充分的自主权和政策空间,各地交
通主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既要回应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的普遍关切,也要兼顾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理利益,统筹各方诉求,确保改革政策取得最大公约数、措施可行、操作性强。对经营权改革、网约车规范管理落地政策的推出及过渡方案等重大决策,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各项改革工作稳妥顺利推进。
据悉,交通运输部将于近期召集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以及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改革任务较重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同志,全面解读两个文件和配套制度,对关键问题进行重点讲解。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对所辖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同志进行宣贯培训,确保各地全面、准确、深刻理解两个文件。
(记者 沙雪良 制图 杨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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