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4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五一端午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今天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第一周查处1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北京市
北京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通州区交通支队潞河大队民警张超违规收礼问题。2015年2月,张超在处理通州区耿庄路口交通事故中,收受事故车主购物卡3张,共计人民币3000元。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张超行政记过处分。
2.大兴区青云店镇东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海军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5年5月,李海军为其子举办婚宴,收受参加宴请的本村部分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礼金人民币5.69万元。经青云店镇党委研究,并报大兴区纪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海军党内警告处分。
3.平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张友接受旅游招待问题。2015年4月,张友前往海南三亚看楼盘,期间机票、住宿、吃饭等费用由某药品企业承担。经平谷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张友党内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南开区万兴街道办事处原主任叶国海(正处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经叶国海同意,南开区万兴街道办事处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津贴补贴3.2万元。南开区纪委给予叶国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西青区杨柳青镇娄家院村村委会主任李如海公款购买购物卡用于送礼问题。李如海借发放村民福利之机,擅自改变村两委班子决议,使用公款购买1.3万元购物卡,用于送礼。杨柳青镇纪委给予李如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滨海新区红十字会副会长、党组副书记刘爱军(正处级)公款国内旅游问题。经刘爱军同意,原塘沽红十字会组织党员和部分基层红十字会干部,赴河北省等地旅游,花费公款共计9600元。滨海新区纪委给予刘爱军党内警告处分。
4.东丽区合作交流办主任储玉明(正处级)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储玉明以开展招商引资为名,违规借用东丽开发区管委会下属某企业帕萨特轿车1辆。东丽区纪委给予储玉明党内警告处分。
5.天津农商银行宁河芦台支行行长李桂雨借办理其母丧事之机,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问题。李桂雨在办理其母丧事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6400元。天津农商银行宁河中心支行党委给予李桂雨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礼金。(天津市纪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廊坊市三河市工商局经检科科长王会学等人公款旅游问题。三河市工商局经检科科长王会学、三河市公安局主任科员孟洪利,借带队交流学习之机组织随队人员公款旅游,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保定市定兴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尚振平大办婚丧喜庆问题。尚振平为女儿大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沧州市吴桥县曹洼乡副主任科员邵丙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邵丙伟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邢台市南宫市人社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邢台市南宫市人社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局长林向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马玉明等4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在2016年4月3日护林防火值班期间,经马玉明提议,与区残联办公室副主任柳彦如、乌金山镇黄土坡村村委委员李根虎一起,乘坐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王荣明驾驶的带有运管标识应急值班车辆,赴太原森林公园游玩,擅离职守,被群众通过“四风”随手拍平台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决定,给予马玉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给予李根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荣明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柳彦如行政记过处分。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9名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分别给予区运管所党总支书记李志明、区运管所稽查大队大队长杨跃斌党内警告处分;分别对区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范耀明,区交通局副局长闫利平,乌金山镇党委书记梁英俊,区交通局纪检组长骞建军,乌金山镇纪检书记薛蔚等人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分别对护林防火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的区林业局局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李继生和区林业局副局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贾惠民进行诫勉谈话。
2.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有限公司经理吕建明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吕建明违规占用办公用房,超面积16.5平方米,同时多占用1辆越野车,直至2016年1月19日被调查后才予以整改。经山煤集团纪委会议2016年2月16日研究,决定给予吕建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该公司党总支书记李中平、副书记兼纪检委员常向平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对该公司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3.阳煤集团长沟煤矿机电动力部部长闫国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11月14日、20日,闫国强在其子婚礼前,以试菜为名分两次宴请同事及管理和服务对象13桌107人,并违规收受礼金3.56万元。经长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委员会议2016年4月1日研究,决定给予闫国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4.长治市潞城市农经中心产权交易大厅原主任李德功违规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5年12月,李德功违规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维修费760元。经潞城市纪委常委会议2016年4月8日研究,决定给予李德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免职处理;给予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农经中心主任霍卫斌党内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呼和浩特市第七中学校长庄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庄东违规向教职工滥发津补贴共计29.5721万元。2016年1月20日,回民区纪委给予庄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收缴。
2.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城郊办事处原党工委书记李恩龙公款旅游问题。李恩龙带领1名办事处干部、8名嘎查村干部到越南观光旅游,期间支出共计2.7万元,用公款报销。2016年1月24日,乌兰浩特市纪委给予李恩龙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所报销费用。
3.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一级警督甄作义违规大操大办其子婚宴问题。甄作义在为其子举办婚礼过程中,违规大操大办。2016年1月13日,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给予甄作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科科长沈升弟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沈升弟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连瓦房店市阎店乡杨店村党总支书记李景唯公款国内旅游问题。李景唯公款国内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营口盖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温升堂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温升堂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盘锦市大洼区新立镇城管中队队长李华岩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李华岩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辽宁省纪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四平市节能监察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赵起超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4月1日晚,赵起超违规将单位公车开回家,停放在楼下。4月3日晚,违规使用公车办理私事。2016年4月21日,四平市纪委给予赵起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工信局免去其四平市节能监察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职务。
2.东辽县供销社主任宋志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值宿补助、多领取奖金问题。宋志在担任东辽县供销社主任期间,违规为机关人员和司机发放节假日值班值宿补助和司机补助1.534万元,宋志本人领取值班值宿补助1350元;宋志未按照文件规定,多领取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制奖金500元。2015年12月30日,东辽县纪委给予宋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发放的补助款1.534万元及其本人多领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奖金500元。
3.公主岭市城管局广告亮化管理服务中心科员杨春宇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9月26日,公主岭市城管局广告亮化管理服务中心科员杨春宇私自驾驶单位行政执法制式车辆到市内某超市购买物品并到市内某小区看望亲属。2016年1月21日,公主岭市纪委给予杨春宇党内警告处分。(吉林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杕公车私用并肇事问题。2015年3月10日晚,杨杕私自驾驶公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2016年4月,杨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汤原县卫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勇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1月20日,王勇带领局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共计16人到吉祥乡卫生院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组中午接受吉祥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宴请并饮酒。2016年3月,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吉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受到党纪处分。
3.鹤岗市建筑能效与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人许宏峰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为应付上级单位组织的办公用房清理情况实地验收,许宏峰先搬到了符合标准的办公室。检查后,未经批准,又搬回面积达53.72平方米的原办公室,远超正科级办公用房使用标准。2016年3月,许宏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庆市热力公司副总经理杜春玉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15年10月20日,杜春玉为儿子举办婚前答谢宴,收受其下属和职工礼金共计4500元。2016年1月,杜春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木兰县国土资源局违规借用下属单位公务用车问题。该局借用下属单位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测绘队的超标车1辆,直至调查组进入调查后才退还,时间近3年。对此,该局局长李立负直接责任。2016年1月,李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牡丹江师范学院历史与文化学院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历史与文化学院以考察名义,与旅行社签订十日游合同,组织本院教师及家属到西安旅游,在岗教师所花费用以学科建设费等名义报销。对此,该院院长刁丽伟、党委书记陈忠平负直接责任。2016年3月,刁丽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忠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鸡西市新闻传媒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志强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15年6月26日,赵志强向市纪委申报,称其女儿于7月14日结婚,拟与亲家双方合办婚宴15桌。然而7月份,赵志强单方分5次为女儿操办酒席累计17桌,超出规定标准。2015年12月,赵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宝清县住建局城乡股股长王振鹏等人借检查之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1月24日,王振鹏带领4名工作人员对龙头镇2015年泥草(危)房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当晚,王振鹏等人接受泥草(危)房改造施工方闫某通过中间人龙头镇宗教助理董春阳安排的宴请。2016年2月,王振鹏、董春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大兴安岭地区十八站林业局欧浦煤矿经理崔庆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崔庆斌先后4次用燃料发票变相核销招待本单位职工和个人朋友的餐费,共计1.2万元。2016年1月,崔庆斌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10.勃利县倭肯镇农经站站长王志国克扣款项违规接待问题。王志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扣留各村会计的业务代理费,用于支付本单位超支的招待费。2016年1月,王志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沭阳县经信局原局长陈永高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陈永高弄虚作假,借某企业名义骗取上级科研创新奖40万元入单位账户,并先后两次分别从中拿出23万余元、11万余元给职工发放奖金与福利。陈永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宿迁市宿豫区经信局局长钱黎明违规私设和动用“小金库”款项吃喝问题。钱黎明在3年时间内将单位收入57.78万元交由下属工作人员个人保管,并动用其中部分款项用于吃喝招待。在组织审查前钱黎明主动交代错误并上交“小金库”余款。钱黎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镇江市发改委原副主任赵顺凌违规长期借用企业车辆问题。赵顺凌利用职务影响,在4年多时间里持续借用某企业的一辆轿车,并多次将该车供其亲属使用。赵顺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原主任章光祖违规收受消费卡问题。章光祖先后收受3名下属单位负责人和个体老板以节礼为名赠送的购物卡,折合人民币共计2.1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章光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免去职务。(江苏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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