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社科院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年04月29日18:00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4月29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天发布《中共中国社科院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通报全文如下: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对中国社会科学院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1月31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向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的思路和特点

(一)明确巡视整改的工作思路

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从严治党治院,突出问题导向、突出从严要求、突出完善制度、突出督查落实、突出执纪问责,不折不扣、动真碰硬、标本兼治,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移交的线索得到有力处置,提出的意见得到全面落实,为把我院建设成为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殿堂、党中央国务院重要的思想库和智囊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巡视整改工作的主要特点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院党组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工作组,每个工作组都由党组成员牵头,分别负责一个或若干方面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院属单位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职能部门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二是强化措施落实。制定《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任务的工作方案》,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下设各小组、各专项工作组、院属各单位层层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落实。三是强化整改责任。院党组把巡视反馈问题分为3个方面、13类,细化分解为92项整改任务,其中即知即改的任务34项、中期任务24项、长期任务34项,逐一“对表”,把责任压下去。每个问题都落实到单位、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到人,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推进整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落实整改。

2.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整改工作。这次巡视整改坚持以问题为中心,围绕问题抓起,聚焦问题改起,对准问题追责,以问题整改开局亮相、交出答卷。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问题销号一个,不走过场,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建立整改清单。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具体分析、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建立整改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动解决问题。巡视整改既要看形式,更要看内容,最终看结果,解决问题是根本。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防止整改问题复发、反弹,死灰复燃。

3.持续倒排完成时限,逐一落实整改任务。对于能够立即整改到位的绝不拖延;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和责任状,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把解决具体问题和解决长远问题结合起来,既制定具体管用的措施和办法,抓好重点人、重点事的整改,在治标上见成效,又强基固本,建立长效机制,在治本上下功夫。一是向深处抓。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一着不让,一抓到底。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制定计划、落实措施,抓紧解决到位。二是向实处落。凡是即知即改的任务,任务“派遣单”下去之后,在3月25日之前完成整改;对于中、长期任务,制定计划,拿出方案,在3月25日之前启动推进,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4.不断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督查督办。院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狠抓整改落实。院党组书记每周主持召开院党组会,听取汇报,专题部署,亲自督促整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召开11次党组会议。其中有6次党组会分别在文哲、史学、经济、社会政法、国际、马克思主义等6个学科片召开,有力推动各研究单位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此外,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召开督办例会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参加每次例会。驻院纪检组和院办公厅负责整改的督查督办,突出抓了三个环节:一是督促检查。坚持从严督导,从实指导。逐一审核各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督查督办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进度。印发《巡视整改专项工作组联络员的职责和要求》《巡视整改工作督办方式》,完善巡视工作联络和督办工作机制。制定并执行整改文件“三上、三审、一送”流程。二是从严把关。加大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力度,增强搞好整改的压力和动力。对整改的事项进行检查验收。厉行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三是督查问责。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纪律落到实处,一级问责一级,有效传导压力。凡是通过“派遣单”下达任务后,规定时间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对整改不积极、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及时的单位整体要退出创新工程,直到完成整改任务为止。

二、整改的重点和进展

(一)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制定《中国社会科学院落实中央巡视组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制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责办法(暂行)》,完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责任链条。二是对院党组成员分管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不对应情况进行调整。按照与院党组成员业务分工相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院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加强完善由院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四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院长、党组书记王伟光同志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中央纪委驻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张英伟同志为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院党组其他成员负责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院党组负责同志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建立完善对党委书记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制定《中国社会科学院加强所局领导班子建设专项整改方案》,抓好《研究所党委工作条例》和《研究所所长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切实加强所局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中央审计、巡视成果,推动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定期对所局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核,对于长期不团结的书记和所长,或者违背组织原则的领导班子严肃整顿并作出组织调整。四是严肃整改一些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针对预备党员未按时间转正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清查全院各单位预备党员未按时间转正情况。向有关单位党组织严肃提出完成转正时限,对时任党支部书记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召开党支部会议通报处理情况,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五是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针对巡视组反馈我院有的研究单位未配备纪委书记,院党组对此进行专项整改,完善落实《院属单位纪检干部配备方案》,配齐配强院属单位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及时配齐配全纪检干部。近期将全部配齐。修订完善《研究所纪委工作办法》,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定位,落实“一案双查”,严格依规依纪开展纪律审查,做好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和执纪审查,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干部严肃追责,切实解决监督执纪问责偏软的问题。

(二)在加强党的领导方面

坚持党组(党委)办院、建院、管院,牢牢掌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马克思主义在学术研究中的指导,强化对哲学社会科学和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一是进一步加强院党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能力。认真落实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等各项制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加强党委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建设。修订完善《研究所党委工作条例》和《研究所所长工作条例》,制定《研究所落实党委领导下所长负责制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党委政治核心、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下所长负责制实施的日常监督、现场监督和考核监督。党委集体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年终考核不合格的研究所(院)单位整体不能进入创新工程。三是加强院党组对学部工作的领导。修订《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章程》《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增选工作实施细则》。制定落实《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委员增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单独评选工作方案。四是牢牢掌握党对学术研究的领导权。强化党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向的领导。在课题申报和结项评审中严把政治关,在政治方向把关上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强研究所党委对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五是把正确的政治方向寓于学科建设之中。优化学科布局,加强学科建设,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贯穿我院学科建设“登峰战略”的始终。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学科集群。六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学术队伍建设,选拔一批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坚定、管理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院所领导班子,在全国范围内选拔一批政治、业务、管理能力强的干部担任研究所领导,加大对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力度,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青年人才队伍建设。

(三)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彻底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使党的建设强起来、硬起来、实起来。一是坚持思想建党,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第一位。进一步落实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抓好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举办全院所局级领导干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读书班,办好全院处级领导干部和研究室主任“千人理论大培训”、编辑人员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培训班,组织理论宣讲团到院属各单位巡回宣讲。继续办好道德建设论坛,勇攀学术、道德“双高峰”。二是聚焦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1. 严格规定各级党组织按期换届、及时增补,实行换届选举结果向直属机关党委备案制度。印发《关于做好党委和纪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对院属应换届单位进行换届工作督促和检查,大多数单位现已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要求完成“两委”换届选举。责成未换届单位限期全部完成换届工作。2. 严肃党的政治生活。用好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持严格党内生活、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这“四大重要法宝”。加大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对不按照要求召开会议的,及时提醒,必要时责令重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述职考核等制度。实行《党委工作手册》《党支部工作手册》填报制度,定期检查各单位党委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3. 严格执行职能部门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不符合“一岗双责”要求的职能部门党组织届满不准延期,不符合“一岗双责”要求的职能部门的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不予批准,不符合“一岗双责”要求的职能部门的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不予备案。4.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的意见》,严肃党的组织纪律。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做好在中青年科研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每年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每2年举办一次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加强和改进对聘用人员党员的管理。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的摸底统计,及时处理不合格党员。三是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执行。在巩固政治、组织、财经“三项纪律”建设的基础上,抓好“六项纪律”建设。坚持首问负责制。巩固中央政治巡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部署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完善党风和学风文风工作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四是强化从严治党治院的制度建设,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出台《中国社会科学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一系列制度措施,形成党的建设的工作落实的制度机制,为强化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责编:尹深、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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