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30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发布《全国工商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2001年,全国工商联与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新办公楼的协议,将6000万办公楼建设资金拨付该公司。2003年,该公司违约没有交付办公楼。
2007年,全国工商联提起诉讼,经法院2007年一审和2008年终审,判决该公司返还6000万元建房款和3957万元当期违约金。
自2009年始,全国工商联每年都发公函或派专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判决,但因多种因素至今没有执行。这是全国工商联历时10余年、历经3任主要会领导的历史遗留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党组专门成立了由办公厅、法律部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跟踪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判决。
(责编:仝宗莉、唐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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