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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

专题询问 人大监督更有力

本报记者 徐 隽

2015年04月10日05:0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有哪些?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将发挥怎样的作用?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巡视员傅文杰。

  每年安排国务院副总理或国务委员到会应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4年,中央将改进完善专题询问作为一项重点改革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4年12月28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和7个部门负责人到会回答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专题询问。这是开展专题询问以来,第一次由国务院副总理到会应询。

  “国务院副总理应询,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体现了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也加大了专题询问的工作力度。”傅文杰说,这样的做法将成为常态。

  《意见》提出,每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协调,安排1至2位国务院副总理或国务委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今后可以视情况适当增加。

  为增强询问选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意见》要求,把涉及改革难度大、存在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报告议案确定为专题询问的选题。专题询问前,还要开展调研、认真梳理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选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分别开展了三次专题询问。这些都是一个时期内,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傅文杰介绍。

  跟踪督查“一府两院”整改落实审议意见情况

  如何确保专题询问真问真答、不走过场、发挥实效呢?《意见》提出,在询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提问要抓住关键和要害问题,不回避矛盾,如对回答问题情况不满意,可以进一步深入询问。答问人应直截了当、实事求是地做出回答,不走过场,现场不能答复或者不能充分答复的,应说明情况并于会后及时书面答复。

  “从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以来,专题询问的答问质量不断提高,刚开始答问双方还比较拘谨,现在会场气氛越来越活跃,追问、临时加问越来越多,互动性增强,形成了求真务实的审议氛围和工作机制。”傅文杰说。

  询问犹如一场测试,目的并非把测试对象“考倒”,而是在测试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最终解决问题。对此,《意见》专门对如何落实专题询问提出的审议意见作出规定。

  《意见》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在专题询问结束后及时汇总整理《审议意见》,函送“一府两院”研究落实,并要求在适当时限内向常委会书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应当对“一府两院”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并向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必要时,可以建议将“一府两院”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常委会作出决议。

  “根据《意见》,如果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应询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不满意的,可以要求相关部门继续整改并报送落实情况。”傅文杰说,一系列具体措施,提高了专题询问的实效性。

  全过程充分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权利

  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的有关负责同志到会应询,一方面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听取审议意见、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关心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与人大代表面对面坐在一起,“现场办公”,共同研究问题,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

  “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色所在,也是监督工作的目的所在。”傅文杰说。

  《意见》特别强调,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专题询问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根据《意见》,专题询问的选题要紧密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人大各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专题询问前开展的调研和梳理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以适当方式征求人大代表、地方人大对专题询问的意见;在专题询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专题询问的主体,应从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上充分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权利。

  “专题询问,新就新在‘专题’二字,以前是有问则问、无问则不问,现在是有计划地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询问。《意见》的出台,积极推进了专题询问的规范化、机制化,推动了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傅文杰说。

  在专题询问的内容和方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也积极探索,今年将根据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的专题询问,还将首次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进行专题询问,推动改变过去审计“屡审屡犯”的局面。根据《意见》,今后,还将尝试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依法开展专题询问,推进专题询问的常态化。

(责编: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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