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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五名处级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被处分

2015年02月17日17:32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日报记者何勇从辽宁省纪委获悉,春节来临之际,辽宁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最近有五名县处级干部因此被查出。

1.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人事处处长赫崇刚违规操办儿子婚礼问题。2013年5月,赫崇刚为儿子婚礼大操大办,并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赫崇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相关违纪款。

2.沈阳市法库县副县长林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林涛分别于2012年春节和2013年春节期间违规收受礼金。林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所收受礼金。

3.大连市金州新区金石黄金海岸浴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10月,大连市金州新区金石黄金海岸浴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单位职工聚餐,餐后虚开劳务费发票予以核销。总经理刘国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丹东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丹东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陈评带领11人赴乌鲁木齐学习培训,期间公款赴敦煌莫高窟、月牙泉等旅游景点游玩。陈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相关违纪款。

5.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孙彦忠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3年2月,孙彦忠将借用的清河区交通局下属企业一辆越野车,多次供其本人及亲属使用。孙彦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交纳私用车辆的燃油费、磨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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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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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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