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2月15日电(记者冀业)记者从山西省纪委获悉,日前,山西省纪委对吕梁市柳林县原县委书记王宁、忻州市代县原县委书记霍富荣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宁、霍富荣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贿赂。
王宁、霍富荣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之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审议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宁、霍富荣二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