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1月8日电 (记者周志忠)全国首个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单位统一编制实施的空间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道路。
该《条例》按照“把宁夏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建设”的理念,立足全区进行顶层设计,着眼未来20年优化空间布局,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定了宁夏空间发展的总体定位,即建设中阿国际合作桥头堡、国家重要的现代能源化工基地,先进技术和产业承接转移基地、西部新型城镇化和生态宜居示范区。实施“一主三副、核心带动,两轴两带、统筹城乡,山河为脉、保护生态”的总体战略。即以大银川都市区为主中心,以石嘴山、固原、中卫为副中心,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升宁夏的区域功能和国际化水平。以“沿黄城市带”、“清水河城镇产业带”和“太中银发展轴”、“银宁盐发展轴”为纽带,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城市群。依托山水沙林生态环境资源,建设生态走廊和生态保护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连通区域屏带,建设生态网络,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实现宁夏的社会、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
为了维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稳定性,防止“一任领导一任蓝图”,《条例》严格规范了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同时对违反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了严格的规定,即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违反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令改正,并依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