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民,为“权利的细节”发问【2】

2015年01月06日17:58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我是公民,为“权利的细节”发问

   我问法官,为我“风能进、雨能进”的老屋

  我的老房子如果被强制征收,我不接受补偿条款怎么办?会不会“买个菜回来”就被强拆了?

  提问者徐品熙老人是新疆库车人。七年前他和妻子迁居外地,用大半辈子的积蓄买下一套老屋。房子有近三十年历史,颇为老旧。

  近来,老房“要拆”的传闻不断,再加上一些关于强拆的负面新闻不时见诸报端,让老人对房子无比关心,恨不得天天在家守着。

  他的问题,我们带给了重庆江北区法院副院长方剑磊。他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征收补偿决定如存在七种情形,人民法院应裁定不准予执行。其中包括:“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等。

  此外,时间也是权益,要当心“坐等误期”。上海市律师协会不动产征收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马永健提醒,如果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搬迁,市、县政府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期限都是从文书送达才开始计算的。即使你拒绝签收,征收方也应根据法律规定采取‘留置送达’。如果对方只是将文书往信箱或门缝中一塞,送达程序就存在问题,你就可向法院提出文书没有送达,不应强制执行。”马永健表示。

  一味回避、暴力抗拒、坐等协商都不理智。守护老房,就要走出老房,依法维权。法律给的“武器”,不妨用得充分些。

   我问交警,为我疑惑的罚单

  “当女司机的雨刮忽然在晴天开动,小心她要转弯了”——人们这样调侃“不靠谱”的女性驾驶员。

  上海市民顾月兰认为,再靠谱的司机,都难免无意违章。她最担心遇上“橡皮筋执法”:“交警有自由裁量权,依下限罚还是上限罚,到底谁说了算?”

  内行人士支招:首先,为了避免一线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一些地方已经在法定处罚标准范围内进一步具体确定处罚规定。了解这些具体规定,对维权有好处。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交警支队一中队交警曹华说,上海市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作了明确的规定。“执勤民警一旦在执法仪上输入违法条款代码,系统会自动生成处罚标准,如具体扣分和罚款数额,这些都是一线执法人员无法更改、系统统一设定的。”

  那么其他地区呢?有20多年执法经验的江西南昌交警王刚说,以无证驾驶机动车为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罚款上限是2000元。南昌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群众收入水平等综合考虑,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罚款500元。

  “人们的问号,反映了一定的现实情况。”行政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执法不严谨、不规范甚至损害公民权益的事仍时有发生。

  群众的每一个问题,都是一种期盼,更愿执法者的每一个回答,都是一次自律。程序上的正义和细节上的严谨,应当成为执法中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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