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5日)下午,念斌在其姐姐念建兰及代理律师的陪同下来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国家赔偿申请,数额为1532万余元人民币,其中包括10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要求福州中院通过媒体向其公开道歉。福州中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证实已收到国家赔偿申请材料。
申请要求福州中院公开道歉
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念斌于2006年8月9日被平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8日被批捕。今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其无罪,当庭释放。其间,念斌先后3次被福州中院判处死刑、福建高院也有一次维持对念斌的死刑判决。
昨天下午,念斌与姐姐念建兰及代理律师一同赶到福州中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材料。念斌要求福州中院在媒体上公开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申请国家赔偿总额为1532万余元。其中包括10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念斌被关押2935天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58.9025万元,此外还有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100万元,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104.7580万元,8年申冤的费用支出计100万元等。
福州中院立案窗口一名工作人员证实,他们已收到念斌申请国家赔偿的申请材料,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案件有7天的审查期。
千万元精神损害索赔超规定
念斌的代理律师王兴称,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来说,支持的赔偿项目非常有限,但提出来的数额也是当事人的实际损失,包括8年期间为申冤支出的费用,“念斌在看守所期间身患10多种疾病,治疗及后续治疗的费用不是小数目。”王兴表示,“这么久,念斌的孩子心理阴影也很大,需要专门辅导、治疗。”
据报道,最高法在今年7月底出台有关意见,指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
对此,王兴称,“当事人主张了100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多是少大家可以去讨论,换成是你,你觉得应该是多少钱?”王兴称,念斌随时会担心被执行死刑,8年关押期间父母去世他也没办法尽孝,“这造成的精神损害是非常大的,至于法律支持多少是法律的问题,他们有这些损失当然有权利去提。”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