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重庆12月24日消息(记者陈鹏)近日,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重庆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规定》明确了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内容,并明确了介入环节,将地震安评环节与现有建设项目审批环节进行了有效衔接。
重庆市地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之前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各项审批时,存在各项审批即将办理结束时,甚至在初步设计环节才被告知该建设工程未进行地震安评的情况,导致建设工程各个环节往返周折,无谓延长建设单位审批时限和增加建设成本。
因此,《规定》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者项目申请阶段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将地震安评环节与现有建设项目审批环节进行了有效衔接。
同时,《规定》还完善了地震安评报告审定程序,应当组织相关专家对地震安评报告开展技术审查,并要求专家应当按照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对地震安评报告的基础资料、技术途径和评价结果等进行审查。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