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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饰将不得再以“千足金”“千足银”命名

2014年12月23日17:01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首饰将不得再以“千足金”“千足银”命名

  原标题:首饰将不得再以“千足金”“千足银”命名

  法制网北京12月23日讯 记者余瀛波 今后,贵金属首饰标签中,“千足金”、“千足铂”、“千足钯”、“千足银”等纯度命名将被取消。今天,国家标准委就修改后的《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GB11887-2012)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新标准有望于春节前发布实施。

  新标准调整了首饰中贵金属的纯度,严格规范了命名和标识要求。今后,市场上销售的贵金属首饰标签(证书)中的产品名称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4项内容。贵金属含量大于990‰的首饰,必须被标注为足金(铂、钯、银)。如,金含量达到999.0‰的戒指,应命名为“足金戒指”,而不能称为“足金999戒指”、“999足金戒指”或“足金戒指(Au999)”等,印记中也应标注为“足金”。

  新标准同时规定,对于贵金属的具体含量大于990.0‰的产品,企业可以通过企业标准以合规的形式自主声明其产品的贵金属含量,但企业要对其明示的含量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生产、销售企业、检测机构等相关方面的意见,该标准将设置15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符合原标准相应条款或新标准要求的产品均允许销售。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该修改单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销售、进口。

  (来源:法制日报)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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