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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告的哥索赔1.5万元

2014年12月21日01:42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女子告的哥索赔1.5万元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泰迪宠物狗被出租车司机马先生开车碾轧致死后,张女士起诉向马先生索赔1.5万元。近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张女士诉称,今年11月7日晚,马先生在丰台区某小区门口单行道上,超速开车将她的泰迪宠物犬碾轧致死。事后马先生表示可以赔偿,但是一直未对她进行赔偿。她曾花1800元买的泰迪狗,特别喜欢。狗死亡对她的精神打击很大,眼睛肿得特别大,去医院看眼睛花了钱。她起诉要求法院判决马先生赔偿财物损失1万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

  被起诉后,马先生称自己是出租汽车公司员工,是在履行职务中将小狗轧死,要求追加出租车公司及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

  马先生辩称,他当时正常行驶,空车不可能太快。张女士违反养犬规定在马路上遛狗,没有拴狗链。他当时看见侧面来一个黑影,没有什么感觉,张女士随后追上他,哭喊着说轧到狗了。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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