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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放宽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条件

2014年12月20日15: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中国放宽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条件

  中新网12月20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

  在放宽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条件方面,《决定》将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开业年限要求由3年以上改为1年以上,不再要求提出申请前2年连续盈利,并规定外国银行的1家分行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该外国银行的其他分行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不受开业时间的限制。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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