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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盘点近年10起曾引发关注冤案 3起已进行追责【5】

2014年12月18日06:54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冤案追责:10起案件3起已处理

王本余案(未透露)

“若没问题可能不追责”

案情:1996年11月,42岁的王本余因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缓。2013年,内蒙古高院宣告王本余无罪。

追责:昨日,内蒙古政法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没有见到对王本余案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如果认为没有问题的话,可能就不追了。”其表示,具体的追责由公检法各部门自己处理。新京报记者致电内蒙古高院,相关负责人以不接受电话采访为由拒绝回答。

念斌案(未处理)

福州中院:不清楚

案情:2006年一起毒杀案令念斌成为犯罪嫌疑人,并被判处死刑,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终审宣判念斌无罪。

追责:念斌案再审辩护律师斯伟江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念斌被释放后曾多次提出追责要求,但相关追责程序一直没有启动。“当地公安局还把念斌再次列为嫌疑人。”昨日,福州中院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责任人追责事宜尚不清楚。

徐辉强奸杀人案(未回应)

珠海中院未回应

案情:1998年9月,珠海市小林镇居民徐辉因涉嫌奸杀女孩被带走调查。2001年5月,珠海中院判处徐辉死缓。2014年9月15日,徐辉被当庭宣判无罪。

追责:徐辉案的再审辩护律师侯衍涛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当地未启动追责程序。记者就此消息多次向珠海中院求证,截至发稿前,对方未给予回应。

【释疑】

冤错案件追责难度几何?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介绍,一般来说,冤错案件的追责从程序上来说,首先要启动调查程序,然后根据调查的结论进行相应追责。追责一般分为党纪、行政和刑事责任的追究。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王敏远表示,冤错案件的形成主要由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原因构成,而追责主要是针对主观部分。在调查过程中,要确认相关办案人员是否存在主观责任,还要确认这种主观责任属于主观过失还是主观故意。如果存在主观过失,追责的程度相对要轻一些,如果存在主观故意则要从重追责。

王敏远告诉记者,无论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冤错案件追责的难度都非常大。从客观上来说,冤错案件一般时间都较为久远,相关证据缺失,调查难度很大。从主观上来说,在调查时案件的相关责任人都会产生心理上的自动防御,很容易出现拒不承认的情况,调查人员突破的难度较大。

王敏远认为,呼格案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平反的案件,中央在四中全会文件中已经明确错案终身追责。对于冤错案件追责来说,公检法机关首先应加大冤错案件的追责力度,此外还要最大限度地公开,这一方面可以满足公众对冤错案件的知情权,也可以对其他办案机关起到警示作用。

新京报记者 贾世煜 张婷 邢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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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曹昆、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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