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年检标志、保险标志均是套用其他车辆的,开车的驾驶人也没有考取驾驶证,12月12日上午,平原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公路巡查中,查获这样一位胆大驾驶人。根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定,他将面临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当日8时许,平原交警大队民警在县城西外环执勤执勤,对一辆银灰色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梁某没有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车的前挡风玻璃上粘贴的年检标志、保险标志上打印的车牌号码与面包车悬挂的车牌号码不符。
民警将面包车暂扣,经登陆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面包车驾驶人梁某没有取得驾驶证,开车属无证驾驶,面包车上悬挂的车牌、粘贴的年检标志、保险标志均为套用其他车辆的。梁某也承认了自己驾驶的面包车套用他车牌照、年检标志、保险标志的交通违法事实。
因梁某无证驾驶套用他人车辆号牌、年检标志、保险标志的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定,他将面临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严厉处罚。(记者张磊 通讯员 李安英)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