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多行贿也严惩
贪污贿赂案件较多、加大对行贿人处罚力度是此次广州集中宣判职务犯罪的另一鲜明特点。
广州中院10日宣判的21宗案涉及贪污罪、贿赂罪、洗钱罪和行贿罪。
另外,基层法院宣判的23宗案件中,有4件为行贿案,其中包括向张新华行贿的两名公司高管,虽被认定为单位行贿罪,但因为数额巨大,仍分别被判处6年6个月和4年有期徒刑。
据介绍,近年来,加大对行贿人处罚力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司法机关也着重加强对行贿犯罪的查处力度,今年广州两级法院审结行贿案70多件。
基层小集团制造大窝案
此次职务犯罪案件宣判的另一大看点,是冼村7名村干部集体受贿案、白云农工商公司张新华等多人贪腐案、从化良口镇高沙村6名村干部侵占公款案等多个“基层小集团”造成的窝案、系列案同时宣判。
冼村案中,原村党支部副书记、董事长冼章铭,原党支部副书记、副董事长卢佑醒,原党支部委员、副董事长卢杏肖,原党支部委员、董事卢国荣、陈建强、冼国坚,以及该公司编外人员卢炳灿,再度“齐聚”被告席。
白云农工商系列案中,除张新华外,该公司原总经理助理章国春、原董事长张福来、副书记黄银娣、副经理陈宇航、办公室主任邱一旋、综合管理部部长罗汉钟等高层管理人员涉及的案件也进行了宣判。
(2014-12-11 0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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