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明确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这标志着检察机关除诉讼监督外,还将针对行政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加强检察监督。
重庆日报讯 (记者 余虎周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明确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12月4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在云阳召开现场会,部署辖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这标志着检察机关除诉讼监督外,还将针对行政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加强检察监督。
会议要求,要将环境保护、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存在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作为检察监督的重点,以保护民生民利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出发点,并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指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项“新”工作,经验不足、方法不多,特别是缺乏可供操作的具体规定。辖区检察机关要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下,在政府的支持下,出台相关规范制度,与行政机关一道,立足各自的职能和职责,共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履行好应尽之责。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