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据新民网官方微博。
公诉方:林森浩的行为具有故意性
公诉方指出,2013年3月初及3月下旬,黄洋中毒前,林森浩不仅上网查了二甲基亚硝胺,还查了“二甲基亚硝胺味道”、“二甲基亚硝胺中毒怎么办”、“中毒怎么确诊”,应该能够据此判断其主观心态,应该予以明确。
辩方称,黄洋毒发后,林从未透露过黄为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这“不能原谅,但可以理解”。律师表示,作为一个学生,林森浩的这一行为“还是符合人之常情”。对此,公诉方表示,这个证据恰恰佐证了林的行为具有故意性。
辩方法医证人:黄洋死于病毒性肝炎
庭审中,辩方法医证人胡志强出示关键证据:中山医院收治黄洋时,病历曾表述“不排斥乙肝引起肝衰竭”。其审查意见是:黄洋是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急性肝坏死,多器官衰竭死亡;乙型爆发性肝炎死亡和林森浩投毒可能是独立的事件,“现有证据没有支持黄洋是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死”。
检方从法医胡志强的专业资质、出具的相关检验报告引用的相关学术论文、动物实验和人体之间是否有差别等提出了质疑。
法官当庭表明,辩方法医证人胡志强所说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鉴定意见,不能单独作定案依据。上海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委员会专家鉴定黄洋死因:符合N-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