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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面劳动 从农民工群体免于欠薪开始

2014年11月23日14:31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体面劳动 从农民工群体免于欠薪开始

  原本是自己的劳动所得,拿到手里却像是意外之财,这样的酸楚大概只有经历了讨薪之苦的农民工才能够体会。近日,人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2月10日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积弊已久

  “来自四川和湖南的20余名农民工,冒着冷风站在广州闹市区一楼盘前讨薪”、“兰州农民工讨薪,包工头频玩失踪”、“包工头携款外逃,农民工常掉陷阱”……

  这些报道的主角都少不了“农民工”。几乎每年春节前后,农民工讨薪都是一个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从跳楼讨薪到媒体监督,从政府部门的各种举措到法律规定的“恶意欠薪罪”,农民工“讨薪无门、维权也难”的现实仍然不容乐观。

  国家统计局今年5月12日发布的《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全国外出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较2012年的0.5%有所上升,为近年来首次上升。在报告中,这一数字原本一直呈现下降态势,分别为2008年的4.1%、2009年的1.8%、2010年的1.4%、2011年的0.8%。而建筑业农民工权益保障明显“短腿”,被欠薪比重高,签订劳动合同比重低。

  讨薪的艰难谁能懂?

  专家指出,农民工讨薪难在证据。

  不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在找到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后,大都被对方以“证据不足,无法受理”为由拒绝。

  沈阳一农民工为讨要被拖欠的千元工资,曾向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却被告知需要提供9种证明。由于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她至今没讨回工资。

  行政部门受理此类案件,确实有规定的程序。解雇书面证明、考勤卡、工资单明细复印件,诸如此类的证据,已经成为相关部门的案件受理依据。可现实情况是,绝大多数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更别说其他证明。一些规定在弱势的农民工面前显得“不人性”。

  讨薪的艰难,也让很多碰到欠薪的农民工选择放弃。

   被欠薪的为啥总是农民工?

  工程欠款

  绝大多数建筑企业采用“按工程结款”的结算方式,“建筑企业一旦是遇到资金链的问题,很可能会无法按时‘按工程结款’,讨薪纠纷就会发生。”许多农民工讨薪案的背后,是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再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而形成“三角债”的恶性循环。

  缺乏劳动合同保障

  农民工群体自身维权意识薄弱。“很少会有人要求企业与他们签合同。”而那些尝试过向包工头反映和要求的农民工,在被告知没法签后也打消了这个念头。他们不能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人那样要求按月发放工资。“包工头告诉这些农民工,不想干可以走,他们找人很方便。”农民工听到这话可能就退缩了。

  包工头的自信来源于巨大的农民工数量。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6894万人,比2012年增加633万人,增长2.4%。

  如此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进城务工,他们面临着极大的竞争压力。他们往往觉得找到一份工作已很不容易,如果为没法签劳动合同放弃,舍不得。

  恶意欠薪入刑,尚未像醉驾入刑一样深入人心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明确了恶意欠薪入刑,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但恶意欠薪入刑和同一天出生的醉驾入刑相比,显得低调了很多。

  回头看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全国人民都印象深刻的一定是其中的醉驾入刑,从高晓松到各地媒体报道的相关案例,这一概念可以说深入人心,社会效果相当好,改变了很多人酒后驾车的恶习。

  值得思考的是,同样在这个《刑法修正案》中新增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也就是恶意欠薪罪,同醉驾入刑相比较,却很少让人关注,全国也仅有零星几例欠薪罪判案。

  这种冷清代表了什么?为何在很多地方难以落地?农民工兄弟为何不能用这个法律来保护自己讨回工钱呢?

  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中对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如把“数额较大”明确为“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在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前,各地法院在立案、审判时往往遭遇标准不清、界限不明的问题,比如究竟欠薪多少才该立案。“由于把握不准,不少法院在决定是否立案时都格外审慎,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法院较少受理此类案件。”

  因此,虽然2011年恶意欠薪就已正式“入刑”,但各地法院审理的恶意欠薪案件却少之又少。

  专项检查 八部委将重拳打击欠薪老赖

   24日起,将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促进对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

  >> 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 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 要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 要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每逢年关将至,农民工讨薪新闻总是甚嚣尘上,被欠薪者成了“杨白劳”,欠债者反而成了“黄世仁”,让人又悲又气。期待即将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引发“清欠风暴”,让农民工都劳有所得,回家过个安心年。

(来源:新华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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