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大教授李宁案
涉嫌贪污公款2000余万
李宁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假发票和事项套取科研经费转入本人控制的公司方式,先后涉嫌贪污公款2000余万元。今年5月,根据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的移送,最高检决定将审计署审计发现的李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指定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查办。今年6月,吉林省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犯罪对李宁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浙江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褚健案
涉贪污挪用公款阻碍办案
1998年至2013年间,褚健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行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犯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严重,且本人在案发期间先后采取行贿、销毁证据等非法手段阻碍、对抗调查和侦查,社会影响恶劣。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正在审查起诉中。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吕英明案
充当非法采砂团伙保护伞
吕英明在担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等职务期间,滥用职权,非法收受他人款物1900多万,为西江流域盗采河砂团伙充当“保护伞”,导致西江流域河砂被大量盗采,严重危害防洪堤坝安全和周边生态环境,给公共财产造成5750万元巨额经济损失。今年9月,吕英明一审被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无期徒刑。
唐山市玉田县环保局原副局长赵庆利案
放任200多企业非法排污
赵庆利在担任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环保局副局长期间,长期放任200多家没有环评手续的橡胶企业违法排放硫化废气,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社会影响恶劣。最终,赵庆利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