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1945年中荷条约》原件。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夏长勇匡丽娜)中国与荷兰不平等关系条约是什么时候解除的?1945年。日前,重庆学者在荷兰发现了当年中国政府与荷兰政府签订的《中荷关于放弃荷兰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条约》(简称《1945年中荷条约》)原件。这是10月29日记者独家获得的消息。
今年初,中国与荷兰政府决定设立荷兰驻重庆总领事馆。筹备建馆期间,应荷兰政府邀请,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中国抗战大后方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周勇和重庆广电集团有关人员组成的摄制组,在重庆与荷兰两地拍摄了反映抗战时中国与荷兰建立外交关系,共同抗击日本法西斯的纪录片《沧浪万里长》。在荷兰外交部的地下档案室里,他们意外发现了《1945年中荷条约》原件。
1945年5月29日,中国政府和荷兰政府在伦敦签署了《1945年中荷条约》,11月8日由中国政府在重庆批准并换文,可谓是二战时期中国取得的重要外交成就之一。它废除了1901年《辛丑条约》中荷兰强迫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款,具体包括“终止荷兰在华治外法权”、“终止荷兰政府在辛丑条约中所获得的权力”、“废除荷兰在所有关于通商口岸的权力”等,标志着两国向以平等互惠为基础的外交关系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该条约存放在一个精美的盒子里,保存完整。“抗战时期,中国废除了与西方国家的不平等条约。此前,我们曾经尝试在大陆和台湾地区找寻这一类珍贵的档案资料,但一直没有任何发现。”周勇说。
据他介绍,鸦片战争以来,从南京条约开始,西方列强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一步一步地把中国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其中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就是《辛丑条约》。到1937年中国抗战爆发时,共有19个原始条约国在华享有治外法权。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与许多西方国家结成反法西斯同盟,中国有了实现废除外国势力在华治外法权及领事裁判权的新机遇。到抗日战争结束时,中国分别通过与美国、英国、巴西、比利时、挪威、加拿大、墨西哥、瑞典、荷兰、法国、瑞士、丹麦、葡萄牙、意大利等国进行外交谈判,废弃旧约并签订了新约。此次发现的《1945年中荷条约》就是其中的一个。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