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9日讯 (记者 欧阳优)10月23日,2014年中欧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本次学术研讨会的议题为“聚焦行政诉讼法修改”,由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联合主办,共有来自中国、德国、瑞典、英国、意大利等五个国家的40余位学者、专家参加了研讨会。与会代表围绕依法治国的意义、诉讼中的复议决定与原决定、行政合同诉讼、具体行政行为之自始无效以及预防性诉讼与确认之诉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中欧法学院联合管理委员会中方联席主任张福森先生、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教授、中欧法学院联合管理委员会欧方联席主任、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尤翰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教授、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先生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
与会专家学者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以《行政诉讼法》为例,自1990年10月1日,《行政诉讼法》实行至今,已经整整24个年头了,《行政诉讼法》的诞生、是我国法制发展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即使在今天无论我们怎么强调它的价值和意义都不为过。然而也要看到,当前行政诉讼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日渐突出,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中存在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现实问题反应强烈,行政诉讼功能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制度上也还有很大的改进的空间。因此,《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势在必行。但如何具体完善,使之更好回应实践的需求,也需要我们进一步努力探索。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社会公众、学界、实务界的高度重视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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