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海,但我父母都不是这个姓。”如果按子随父姓的传统,海洋应该跟随父亲姓郭,但当时因为特殊原因,父母给他取了一个独特的外姓,这让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湖南人海洋当时成为小伙伴们讨论的焦点。由于实践中存在对婚姻法、民法通则的理解和执行不一致,这样独特的姓也给和海洋一样的第三姓公民们带来了一些不便。
不过,今后这一现实困境有望得到破解。昨日,关于“姓名权”的立法解释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这一草案,子女可以有条件地选取父姓和母姓之外的姓氏。不过,专家建议,姓氏虽然只是一种符号,在选取时还应规范和尊重社会公德,切勿因追求个性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便。
拟出新规 四种情况下可不随父母姓
民法中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而婚姻法中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不过,由于实践中存在对上述规定理解和执行不一致,因而依据婚姻法“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拒绝这种不是父姓或母姓时“第三姓”落户;但根据民法通则,不少同样有着“第三姓”的公民认为自己的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这也导致姓名权相关纠纷案件日益增多。
对此,此次审议的“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明确: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择姓氏: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
现实情况 “木子”“耳东”等姓氏逐渐出现
“如今家长对取姓的态度更为开放,一些非正规的姓氏逐渐取代正规姓氏。”在长沙某小学教书10多年的李老师说,她刚教书时,学生的姓氏都是常规的“赵、钱、孙、李”,而如今,学生的姓氏逐渐有意思起来,比如姓李杨、周陈、张梁、田李等,此类姓氏的学生越来越多,一个班40多名学生中,最多时达到10名左右。
“第一次接触这种有意思的姓氏是在5年前,班上有个男孩姓吴刘。我后来了解到,这个男孩是家中独子,爸爸姓吴,妈妈姓刘。”李老师说,一般情况下,采用这种姓氏的学生名字一共是四个字,但也有三个字的。
李老师说,她曾有一个学生叫做 “黄叶琪”,在新生填表时,“姓”一栏填了“黄叶”,在“名”的一栏填了个“琪”,她才知道这个学生其实姓“黄叶”。但是,电脑中却没有“黄叶”之类的姓氏,经常会默认为姓“黄”,名“叶琪”,遇到一些考试时还需要老师人工更改。
记者发现,为了给子女取一个好听的名字,不少家长在姓和名上开始标新立异。一位姓李的家长将女儿的姓改为“木子”;姓“陈 ”的家长将儿子改姓“耳东”。而为了子女能有所作为,有家长为儿子取名“欧阳成功奋发图强”,还有人给儿子取名“赵C”。
主要原因 双独子女因“姓”引发分歧
“这种非常规的姓氏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毕竟如今的年轻家长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今年5月刚做父亲的张浩说,传统观念里,子随父姓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他和妻子都是85后,受当时的生育政策影响,都是各自家中传递“香火”的人,所以在给宝贝取姓氏时便产生了分歧。
“当时孩子还没出生,妻子便挺着个大肚子跟我商量孩子的姓氏。我当然觉得要随我的姓,但妻子非要让孩子随她姓杨。”张浩说,两人为此多次吵架和协商,后来看到跟父母一同姓的姓氏越来越多,他最终决定让将来的孩子姓“张杨”,才避免了家庭更大的纠纷。
“我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就是跟外婆姓。”市民黄先生说,他给小儿子起了好几个名字,但网上一查重名的太多。而他岳母姓邝,是家中的独女,家中亲人都已去世,于是干脆让孩子随岳母姓,不仅和别人重名的机会少,还给外婆家“延续香火”,了却了他岳母的心事。
“也有人因受他人恩惠,希望孩子随恩人的姓。”芙蓉区公安分局一位户籍民警告诉记者,他在工作中遇到过选择父姓、母姓之外的其他姓氏的人,只要符合法律和相关条例规定,且电脑可以正常打出的姓氏就能上户。
各方说法
姓氏范围可适当扩大
不过口子要开得适当
“将姓氏的范围一定程度外延,能起到一定的传承作用。”刚结婚一年的王小姐说,如今年轻的家长大多数是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的接续。按照以往的规定,孩子跟父亲或母亲一方姓,肯定会伤害到另一方的感情。如果将姓氏的范围适当扩大,既能增强家庭凝聚力、维护亲子关系和代际关系,又能尽量兼顾夫妻双方的心理需要。
“你看我们单位,就有3个人叫刘军,还有3个人叫李卓,由于同名,只好以大小区分、先后区分、男女区分。”在长沙某新闻单位工作的李先生说,将姓氏在一定范围内外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重名问题。
“对姓氏的规定也不能完全放开,毕竟这是我国姓氏文化的重要体现,应当得到良好的传承。”长沙某中学教师杨先生说,姓氏是尊祖敬宗、崇拜祖先的传统,是一个家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动力,随父姓或者母姓自古以来就是社会普遍遵循的传统。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孩子还是应该随父亲或母亲的姓,否则姓氏又如何能维系家族的血缘传承和伦理秩序?如果改来改去,以后子孙后代可能连自己的亲人都找不到。
“公民选择外姓不能完全禁止,但口子开得要适当。”芙蓉区公安分局一蒋姓民警建议,应对“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作出更加严格而明确的限定,增加公民选取姓氏的禁止性规定,便于公安机关在姓名登记工作中准确把握。同时,对姓氏选取问题要进行立法规范,既要明确公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选取第三姓,也要列出负面清单,明确哪些情况下不可以选取第三姓,避免给违法犯罪人员等留下法律空子。
专家观点
姓氏其实也是一种区分符号
应当规范并要尊重社会公德
“此次法律解释,总体上没有违背随父姓或母姓的基本精神,只是在此基础上将姓氏范围扩大,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湖南省社科院副巡视员方向新说,姓氏传承着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在以往很长一段时间里,子随父姓是中国的传统。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孩子选取母姓、父母同姓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也开始多见。同时,社会上还存在着一些收养、过继等特殊情况,这种情况下随抚养人姓是最合理的选择。因此,此次法律解释也十分明确,即没有正当理由的,还是应该随父姓或者母姓。
“姓氏其实也是人与人相区分的符号。”方向新说,姓氏给人们日常交往提供了便利条件,即使是选择父母同姓或者外姓,也需要规范,并且要尊重社会公德,一些过于怪异的名字不仅难以实现姓名的真正意义和功能,还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便。
网友微评
网友“日月”:生命乃父母所赐,何必为“姓”伤父母的心!
网友“阿三”:不好听的姓可以改改,何必陪老祖宗一直难听地“姓下去”!
网友“弈新”:姓氏是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文化,若随便更改姓氏,以后子孙后代连自己亲人都找不到,也实在难堪。 (首席记者 吴鑫矾)
(来源: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