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搞好金融服务,解决农民“融资难”和“融资贵”,这是相关部门近年来一直在思考和摸索的课题。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并要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实施办法,建立配套的抵押资产处置机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农办、法制办、农业部、中国银监会等部门,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并在经批准的地区进行试点。我国土地流转贷款的推行在政策上已无障碍。
抵押确权先行
2010年,湖北襄阳市的宋涛在该市襄州区张家集镇周垱村承包了1500亩农村土地从事水稻等订单种植。2013年,他计划投资640万元,引进高效灌溉和烘干项目。然而,除自筹资金340万元外,还有300万元的资金缺口。宋涛找了好几家银行,都因为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而拿不到贷款。一筹莫展之际,当地农行新推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帮助他渡过了难关。
为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难题,在农行的积极推动下,襄阳市先后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抵押登记部门,制定了全市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他项权利证书,规范了风险贷款的处置流程,由市农经办定期发布交易指导价等。此外,当地政府还出资2700万元,设立了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为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内的涉农贷款提供风险补偿,同时设立的还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通过确权颁证破除贷款申请上的障碍,通过抵押登记则破除贷款审批上的障碍。”农行襄阳分行农户金融部总经理骆华表示。数据显示,自2013年2月成为总行指定的试点行以来,截至2014年9月底,农行襄阳分行累计向451户农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1.29亿元,没有发生逾期和不良贷款。
多维度管控风险
据记者了解,我国将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经营流转和抵押融资,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我国有20多亿亩耕地,这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潜在价值巨大。
“在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加快的背景下,土地流转贷款将更好地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业内人士表示。
不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同于其他抵押物,其有效性、稳定性受政策、市场以及剩余经营年限等因素影响较大。这就要求银行在风险管控方面下大力气。
“一方面,从承包方式、客户对象、经营类型、贷款用途、贷款额度等5个维度把好准入关;另一方面,实行严格的贷后动态管理。”骆华说,有一套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将大有裨益。在农行襄阳分行,记者看到一沓表格,主要包括农户财务状况简表和抵押物价值估价表,调查报告模板和审查报告模板,资金使用承诺书、贷款调查承诺书、财产共有人抵押及处置承诺书、发包方同意抵押及处置承诺书等。“调查中还要做到亲见借款人、亲见经营场所和项目、亲见经营权证及承包费缴纳凭证。”骆华表示。(经济日报记者 姚 进)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