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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老总否认骗1.28亿 受审辩称是商业行为

2014年10月21日05:25    来源:北京晨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酒店老总否认骗1.28亿 受审辩称是商业行为

酒店老总否认骗1.28亿受审辩称是商业行为

  昨天上午,北京润达国际酒店老总董某在市二中院受审。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受审辩称是商业行为 因涉及商业秘密隐瞒实情

  为收购一家酒店,北京润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通过伪造印章和模仿签字的手段,先将这家酒店的股权变更到其公司名下,然后再利用假房产证,通过抵押的方式进行“融资”,从一家典当行骗走1.28亿余元。昨天上午,董某被控合同诈骗罪在市二中院受审。

  被指骗取典当行1.28亿

  据指控,董某于2011年10月至11月间,在与北京凤展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伪造凤展公司印章,模仿法定代表人签字,挂失补办凤展公司营业执照等手段,将该公司在工商部门股东名录中登记的出资单位全部变更为其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润达国际酒店公司。2012年7月至9月间,董某又通过挂失补办凤展公司房屋所有权证等方式,获取该公司位于东城某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012年8月,董某使用骗领的凤展公司相关材料,以收购酒店的名义将该公司房地产抵押给北京宝瑞通典当行,当金最高额度1.4亿元,董某实际获得1.28亿余元后,将其中的1亿元汇至凤展公司,剩余2000余万元用于收购其他酒店等使用。

  去年3月,董某与凤展公司重新签订股权收购协议。至案发前,因无力偿还当金,典当行向市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凤展公司位于东城区的两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被法院查封。去年9月25日,董某被查获归案。

  辩称其行为属民事纠纷

  庭审中,董某认可起诉书描述的情节,但又称其行为属于一种商业行为,应为民事纠纷范畴而非犯罪。他解释说,其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融资后完成收购。

  董某说,他于2011年8月通过中介公司接触凤展公司,欲收购对方公司及其名下的两万多平方米的酒店。对方当时说公司无任何债务,但签订协议几个月后,他却发现凤展公司隐瞒了尚有2.45亿银行贷款未还。经协商,他决定先找资金帮公司还债。“我看好这个项目,而且也接触了很长时间,不想放弃。”

  其实董某本身并不具备收购酒店的实力,其个人资产也只有1000余万元,他已与天津一家基金公司谈好由对方提供收购资金。然而,当基金公司得知凤展公司有外债后就终止合作。为此,董某又联系了另一家天津公司融资。董某说,因该公司提出须将凤展公司的股权做抵押,他才决定变更股权。此后,由于银行到年底贷不出款来,加之天津这家公司的老总突然去世,收购一事就搁置下来。

  “我一直没有逃避”

  董某一直强调凤展公司同意其变更股权,且变更后实际控制人仍是对方。“既然凤展公司同意,你为什么要私刻公章、模仿签字?为什么不让公司出具授权书?”面对法官的问题,董某沉默片刻说,“没有为什么,就为了变更到我名下!”

  董某说,银行同意用凤展酒店做抵押向他发放不低于3.5亿贷款,但后来因故未能贷出这么多,于是他又向典当行融资。董某未告诉对方其是为了收购凤展酒店,之所以隐瞒,董某表示,“因牵扯到很多商业秘密”。

  董某说,典当行认为凤展酒店市值5个亿,至少可以支付3个亿典当金。但因利息太高,他就要了为期三个月的1.4亿元的典当金,并支付了两个月的利息。“我跟凤展公司说过用股权抵押来融资几个亿的事,但没有书面协议。我觉得不需要!”他说,为了偿还典当行的钱,他准备再次融资,但未果。

  因董某未能按时偿还典当金,后法院将凤展公司的两处房产查封。凤展公司则向警方报警董某诈骗。“我一直没有逃避,但凤展公司让我必须马上给他们一笔5000万元,和他们再次签收购协议也是被逼的。”董某认为,他与凤展公司的利益关系没弄清,而他一时又筹不到钱,所以造成今天这个局面。

  而检方提交的相关证据和凤展公司证言等都证明董某诈骗成立,凤展公司对于董某变更股权进行融资等行为不知情。晨报记者 颜斐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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