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一五”提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来,我国地区均衡发展问题解决如何?18日在武汉举行的2014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年会上,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区域规划处副处长周毅仁指出,当前,我国区域差距问题非常突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区域发展差距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相当一段时间里,我国区域发展的差距都在扩大。2006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以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振兴和东部率先为标识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近些年来,国家密集地出台一些区域性的规划和指导文件,取得了较好效果。
“但是这些规划中,跨省区的很少,基本都是一省一市的定制政策,甚至还给经济发展好的地区税收、金融优惠。”周毅仁说,我国区域差距仍然比较大,特别是地区间的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人均拥有财富的水平等重要指标的差距并没有明显缩小,有些方面还在扩大。特别是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系数平均超过了0.47,最高年份达到0.49。
周毅仁建议,对我国区域板块进行重新划分。“东中西及东北四个区域不是严格的区域经济概念,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不符合。”他说,应该以地区发展水平为标准,划分为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等,而不是简单地理划分。同时,政府不应在引导因地制宜上下太多功夫,而应放手由市场解决,应更多地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记者徐海波)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