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刚刚发布2014年企业和部分行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今年内蒙古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1%、预警线为16%、下线为3.5%。
今年,内蒙古采矿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均为11%,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和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交通运输和仓储及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工资增长基准线均为10%,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均为12%。
内蒙古明确规定: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应在货币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预警线区间内安排货币工资增长;对利税增长连续两年持平、并能正常支付职工工资的企业,可在货币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和基准线之间安排货币工资增长。
按照规定,内蒙古各企业除因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经济效益明显下降,在必要的民主程序后工资可零增长或适当负增长外,职工在法定规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货币工资不得低于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记者李云平)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