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3日,吉林长春德惠市的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死76伤。随后,德惠市委书记张德祥和市长刘长春均被撤职。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刘长春已于今年6月4日复出,担任长春公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张德祥也已于今年4月复出,担任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贵州都市报》8月14日)
特大火灾事故后被撤职的官员,竟然不到一年就悄然复出,这固然令人震惊,但公众已经见怪不怪了。2010年,造成58死71伤的上海“11·15”特大火灾后,原上海市静安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仁良和原副区长徐孙庆也被撤职,可从处分到复出,间隔仅仅半年多一点。为何问题官员复出总是如此神速?这是舆论的难解之谜,也让公众很受伤。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降级、撤职,受处分的期间为24个月。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处分期满后,方可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显然,这些被撤职的官员不到一年就复出,是典型的有法不依、带头违法。不是说被处分的官员不能复出,但至少要达到法定的时限要求,至少要有公示的程序,就复出资格、考核过程、审议程序等给公众一个解释。要不然,官员总在超短时间内稀里糊涂地悄然复出,所谓问责,就容易沦为应付舆论的形式主义。(盛 翔)
(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