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24日起,东城内的平房想要作为经营场所开店卖货或是经营餐饮,必须要符合平房区的流通业发展指导目录和特色商业街区业态发展指导目录,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批。东城将建立平房无证无照经营台账,并实行月曝光制度。
为了规范平房区经营秩序,改善平房区整体风貌,促进平房区业态优化升级,东城区特别制定了《平房登记注册及治理违法经营办法》,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或前置、后置审批时,《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房屋用途”必须与“经营用途”相符,不相符者,不予批准。
作为经营场所的平房,在满足经营场所房屋性质审查的基础上,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东城区关于平房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及平房区流通业发展指导目录和特色商业街区业态发展指导目录。作为经营场所的平房,之前已经取得主体经营资格或专项审批资格,如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其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也必须符合规定。
东城区要求各街道、地区排查平房内无证无照行为,建立台账,按月对各相关部门治理无证无照经营情况进行曝光。(记者张楠)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