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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未评职称需离职规定引争议 学生请愿留老师【2】

2014年07月29日09:10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高校教师未评职称需离职规定引争议 学生请愿留老师

  什么是“非升即走”

  1940年,美国《关于学术自由和终身教职的原则声明》提出了 “Tenure-Track”永久聘用制度,又称“up-or-out”意思就是“不升即走”。

  为了获得终身教职,美国大学专职教师通常要经历“获取博士学位、博士后研究、助理教授、副教授和正教授”这一系列过程。

  如果在助理教授试用期内,没有职位晋升,就必须走人。

  而在我国高校中,“不升即走”也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除清华大学外,南开大学规定,员工6年期满且历年考核合格可考虑续签长期合同,未能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能签长期合同。

  浙江大学规定,如果博士一个聘期期满仍晋升不了副教授,不再续聘。

  北京大学规定,讲师有两次申请晋升副教授的机会,二次申请都不成功,属于固定聘期者,一年后不再续聘原岗位。

  这“非升即走”的历史也不短了,实施的学校也不是清华一所。那么,“非升即走”合理吗?这个政策怎么能做到公平公证?

  “非升即走”对教师们来讲是激励,也是压力,有着刺激人才流动,优化教师队伍的积极作用。方艳华老师对“非升即走”也基本上是认同的。但她指出,问题在于“升的名额怎么确定?”、“升不升的标准是什么?”

  方艳华:这个制度其实没有问题,存在合理性,就跟国外一样,整个人才流动机制可能是目前为止比较有效的一种方式,但是我们是下放指标,下放指标得时候不一定了解系里的情况。它没有硬性指标,但是学校严格控制名额,靠名额来卡;评的条件其实是放在院系自己可以掌握的,主要是名额的问题。今年我们这个情况是因为我们系攒下来的老师比较多,这两年的名额比较少。

  目前,国内多数高校的教师岗位主要分为:教学科研岗位教师、专任教学岗位教师和专任科研岗位教师。

  方艳华认为,不同类型的岗位,考核上,对科研、教学等因素应有不用侧重。

  方艳华:像有些课程,老师不布置作业,只是上课讲,那跟我每个星期25个小时的批改工作量而言,一星期25个小时也就是四个整天工作日,他可以用这些时间发表论文,积累一个学期或一年,至少能发一篇文章,这个在评职称的时候更能被认可。我是觉得教学和科研在高校的整体发展里面,可能会是科研更重要,毕竟是研究的机构;但是由于一些课程的特殊性,对于教学的老师是不是适用于9年“非升即走”,这个是可以讨论的。

  对教师是否聘用,是不是非升即走,奖惩标准是什么,所有这些对于学生来讲都不重要,学生要的是一个为他们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记者刘飞 实习记者何楠 陈茜)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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