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公司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讲话要求,紧密结合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形势,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纪委和国资委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高度出发,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神华集团公司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放在维护神华事业安全发展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强化责任的担当,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为实现神华政治安全和经济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部分是党组(党委、总支、支部)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结合中央、国资委要求和神华集团公司实际,明确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统筹谋划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公司“21条”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三是严明党的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四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五是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纠正企业改革发展中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六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设“阳光神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七是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八是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依法经营、廉洁从业的表率。
第三部分是纪检组(纪委)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明确纪检组(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六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协助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二是对下属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三是加强作风督查;四是严格纪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五是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六是创新监督体制机制,探索形成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有效工作机制。
第四部分是加强落实“两个责任”制度措施保障。明确从九个方面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制度措施保障。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党组(党委、总支、支部)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负集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政主要领导分设的均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负分管领导责任。纪检组(纪委)承担监督责任,班子负集体责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在党组(党委)中不分管业务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负分管领导责任;二是定期研究和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定期向上级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四是建立纪检组(纪委)约谈制度;五是完善签字背书制度;六是完善述职述廉制度;七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八是实行“一案双查”;九是深化“三转”促进工作落实。(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纪检组纪检监察部)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