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2日讯(记者陈郁)在今天召开的全国老年人优待工作会议上,全国老龄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办主任李立国指出,下一步,要加快健全老年人优待工作政策体系,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运用财税政策杠杆作用,调动市场力量提升老年人优待水平,确保2015年实现省、地、县三级老年人优待政策全覆盖。
近年来,我国老年人优待工作不断深入,老年人优待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老年人优待服务范围更加扩展。目前,19个省(区、市)建立高龄津贴制度,22个省(区、市)出台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大部分省(区、市)坚持每年定期为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全国超过93.6%的65岁以上老年人被纳入健康管理体系,31个省(区、市)对老年人实行普通挂号费减免,城市公共交通实现70岁以上老年人票价普惠,很多地方将年龄下移至65岁甚至60岁。
李立国指出,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老龄问题日益凸显的特殊时期,要着力统筹协调好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着力解决好老年群体迫切关注的利益问题。
--要积极推进,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优待范围、对象和标准,立足"保基本、填空白",稳步提高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整体水平,率先在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等领域为外埠老年人提供同等优待,逐步拓展同等优待范围。
--要不断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优待力度,逐步缩小城乡老年人同地不同待遇的差距,并在养老、医疗、救助的补贴标准、报销范围、救助标准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要努力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便捷性,加快建立面向高龄、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制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尽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加强无障碍适老环境建设,深化面向贫困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探索建立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监护制度,在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灾后危房重建等方面,予以老年群体优先照顾。
李立国特别强调,要加大财政调控力度,运用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机制和财税调节手段,吸引和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优待工作,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社会话的投资建设管理模式,促进养老、医疗、照护等领域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改革。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