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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上半年查处厅处级干部案件同比上升40%

2014年07月22日10:5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厦门上半年查处厅处级干部案件同比上升40%

  今年以来,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察局聚焦主业主责,严肃执纪问责,特别是在查办案件方面攥紧拳头打出去,取得较好成效,为厦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1-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厅处级干部案件同比上升40%,厅处级案件总数居全省各设区市首位。

  厦门健全案件线索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线索处置工作程序,完善线索报告、定期汇总、集体研究、合理分流和督促办理工作机制。要求各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受理的线索要第一时间向市纪委报备,保证线索不遗漏、不流失、依纪依规有效处置。对信访线索和办案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清理案件线索。

  经过两轮内设机构调整和职能整合,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增设了纪检监察室,在人员调配上进一步向办案部门倾斜。同时,整合区、镇(街)纪委、派驻机构办案力量,采用联合办案或专案组等形式实现办案力量的科学配置;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交叉办案、提级办案制度,提高案件突破能力。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依托市查办大案要案工作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两个联席会议平台,健全办案协作机制。推动建立办案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办案信息查询平台,建立了违纪案件银行信息协查机制。

  案件查办中,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加大调查取证力度,缩短办案周期。健全与司法、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案件线索会商机制和移送机制。调查对象的主要违纪事实基本查清后,即与检察机关快速转换证据,快速办理移送。同时做好移送后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审判结果予以跟踪,确保不枉不纵。

  为强化办案管理和风险防控,厦门市建立健全办案安全责任机制、检查机制、相关工作流程监管等机制,加强案件查办相关人员队伍建设,修订完善12项安全管理工作规定,以制度规范确保办案安全,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实现“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安全零事故”目标。

  厦门市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发布制度,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导向。今年以来,共通报三批5件厅处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社会反响强烈,警示教育效果明显。同时,坚持“一案一整改”、“一案两报告”,建立健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机制,督促涉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如针对发生在环保、规划等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发出整改建议书和整改工作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建立并落实市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国企负责人廉政约谈等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已对37名市管干部进行信访廉政谈话,取得良好效果。(福建省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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