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7月1日起在沈阳开庭审判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的战争犯罪分子武部六藏和古海忠之等28名。这是被告人古海忠之在法庭上(资料照片)。 7月21日,中央档案馆公布了日本战犯古海忠之的侵华罪行自供提要。据古海忠之1954年3月笔供,他1900年出生,东京都人。1932年7月参加侵华战争,曾任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主计处特别科长、处长、经济部次长、总务厅次长兼企划局局长等职。新华社发
中央档案馆公布日本战犯古海忠之侵华罪行自供提要
新华网北京7月21日电 中央档案馆21日公布了日本战犯古海忠之的侵华罪行自供提要。
据古海忠之1954年3月笔供,他1900年出生,东京都人。1932年7月参加侵华战争,曾任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主计处特别科长、处长、经济部次长、总务厅次长兼企划局局长等职。
重要罪行有:
1936年7月,“参加关东军和政府主持的有关日本开拓民20年百万户入植计划的会议。参预决定本计划。”
1936年9月,“参加数次关东军和政府主持的制订开拓5年计划的会议。参预决定该计划。”
1937年10月,“屡次参加关东军和企划处主持的有关10年鸦片断禁政策的会议。参预审议,建议缓和禁烟方案并表决该政策。”
1943年4月下旬,“创设保安拘留制度和思想矫正制度。”
1943年4月,“批准在奉天、吉林和四平的平原地区栽种鸦片的试验圃。以后力图扩大。”
1945年4月,“向华中汪政权卖了鸦片10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