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安监部门获悉,6月14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起火燃烧的沥青混凝土生产场所,属于民营企业四川玉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企业于2013年2月从为普公司租用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闲置场地搭建而成,用于生产搅拌沥青混泥土,并非北方公司厂区所在,不涉及军工业务。
14日中午时分,泸州市江阳区邻玉街道一沥青生产场所发出声响后起火燃烧,造成1死3伤。其后,有媒体报道称,该生产车间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所属的国家重点保军和具有自营外贸经营权的综合性大型化工企业——四川泸州北方化工股份公司,引发各界关注。而据当地安监部门调查,起火场所属于民营企业四川玉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企业只是租用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场地,所从事的业务也不涉及军工业务。
目前,该场所起火燃烧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周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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