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

交通部一主任科员受贿176万 给前妻40万离婚费

颜斐

2014年06月05日02:40    来源:北京晨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主任科员:为离婚受贿176万

  晨报讯 (记者 颜斐)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主任科员陈鹏,单独或伙同该局一名副局长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共计176万余元。被控受贿罪的陈鹏昨日在市二中院受审,并当庭认罪。提及犯罪的动机,他称前妻离婚开出的价码逐年提高,为能与之离婚,只好想方设法去弄钱。

  43岁的陈鹏是北京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据指控,陈鹏于2007年间,利用担任交通部救助打捞局主任科员的职务便利,伙同该局副局长朱宝柱(另案处理)索取北京海兰信数据记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万元,单独收受该公司27.6万元。此外,2009年至2013年间,陈鹏利用职务便利,在船载卫星通信系统服务项目中,索取牛某20万元,收受中星互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01万元,并伙同朱宝柱索取该公司20万元。去年6月6日,陈鹏被刑事拘留并于同年6月20日被逮捕。

  上次庭审中,陈鹏认罪,却未明确说明赃款的去向。昨日庭审,陈鹏告诉法官说,其中40万元用于和前妻离婚了。“我俩离婚官司打了三年,2007年她要10万,2008年要20万,2009年要40万,我都快离不起了。为了离婚,我才想方设法弄钱。”陈鹏供述说,其余赃款则大部分投资股市,大概前后投入120万元,小部分存进银行买了一些金银。直到自己被抓,大部分钱还在股市里。

  据悉,陈鹏离婚后卖掉其在昌平的一套房子,后在通州买房并再婚,其现任妻子也已提出离婚。“我刚被抓时她回信说要等我,现在想离婚可能是知道我受贿的具体数额后才变卦。”陈鹏说。得知法官要查封其名下一套房产时,陈鹏急切询问查封后,其母亲和儿子还能否在内居住。法官答复说,房子查封后要腾空,不能住人,陈鹏沉默了半晌,说“知道了”。此案将择日宣判。

  作者:颜斐

分享到:
(责编:耿聪)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