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

北京立法规定:宠物犬上街须佩戴狂犬病免疫标识

2014年05月24日10:11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北京立法规定:宠物犬上街须佩戴狂犬病免疫标识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3日表决通过《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条例规定,北京市对犬只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犬只饲养者携带犬只在户外活动,应当为犬只佩戴狂犬病免疫标识。

  《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中明确规定,犬只养殖场配备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应当为饲养的犬只实施免疫接种。其他犬只饲养者应当到区、县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狂犬病免疫点对犬只进行免疫接种,并支付免疫费用。犬只接受过狂犬病强制免疫接种的,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和标识。犬只饲养者不得携带未佩戴狂犬病免疫标识的犬只在户外活动。

  条例明确了违反强制免疫规定的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未对犬只进行免疫接种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犬只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饲养者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据悉,该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记者赵仁伟、林苗苗)

分享到:
(责编:盛卉、肖红)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